出口退税率报少了调整后如何做分录?

对于出口退税申报与增值税纳税申报不一致,形成差额的,须在上期进行帐务调整,相应的应同时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
因为以上缘由需进行帐务调整的,其会计处理为:
(一)对本年度出口销售收入的调整 #
(1)对于前期多报或少报出口,或用错汇率,造成出口销售收入错误的,在本期发觉时出口退税调整,须在本期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
按照销售收入调整额: #
借:预收账款(或建行存款等课目)(前期少报收入的为蓝字,前期多报收入的为红字)
#
贷:主营业务收入(前期少报收入的为蓝字出口退税调整,前期多报收入的为红字) #
(2)对于按会计制度规定准许交纳的邮费、保险费和佣金,与原预估进帐金额有差额的,须在本期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
按照销售收入调整额: #
借:其他应付款(或建行存款等课目)(蓝字或红字)
#
贷:主营业务收入(蓝字或红字)
当下期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c栏"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不等于0时,须在本期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按照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 #
借:预收账款(或建行存款等课目)(差额小于0时为蓝字,大于0时为红字) #
贷:主营业务收入(差额小于0时为蓝字,大于0时为红字) #
注意事项: #
①出现上述情况进行帐务调整的同时,应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调整,调整的方式为在出口明细表中录入一条调整记录(负数或正数)。 #
②对于已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调整过的销售收入,因为申报系统在估算"免抵退税不予免缴和抵扣税额"时已包含该调整数据,所以在帐务处理上可以不对该笔销售收入减去征退税率之差单独调整"主营业务成本",而是在年末将汇总估算的"免抵退税不予免缴和抵扣税额"一次性摊销至"主营业务成本"中。 #
(二)对本年度出口货物课税税率、退税率的调整
对于前期高报或低报课税税率、退税率,在本期发觉的,应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通过红蓝字调整法进行调整,按照申报系统汇总估算的"免抵退税不予免缴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免抵税额"等在年末一次性进帐,无须对调整数据进行单独的会计处理。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出口退税率报少了调整后怎样做分录】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假如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步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