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新增功能模块操作指南

操作手册
新疆节电子税务局农地增值税新增功能模块操作手册
一、登录形式
1.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山东节电子税务局 #
形式一: #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登陆。 #
形式二: #
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节电子税务局网址登陆。 #
2.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以“企业登陆”的形式输入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辨识号)、密码、手机号码以及验证码后,登陆步入电子税务局。 #
二、操作步骤
(一)农地增值税项目信息报告 #
1.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项目信息报告进行填写。 #
2.如需新增,点击右上角的“新增”,填写该表时山西税务电子,发改部门立项信息、土地不动产权证信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信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信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五部份为必录,此部份中的蓝色标*为必录项,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 #
3.填写保存后,已采集的信息展示于该列表,纳税人可在此页面点击“修改”按钮,更正已采集数据。
(二)农地增值税项目房源信息管理 #
1.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项目房源信息管理进行填写。 #
2.选择早已填写完成的“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信息”,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房源信息采集。 #
房源信息采集方法一:
(1)点击下方“新增房源信息”按钮可新增房源信息。如需作废,可勾选须要作废的房源信息,点击“作废房源信息”按钮,即可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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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击须要更改的房源信息行,可更改房源信息。“网签协议编号”非空时,“合同金额”、“(网签)协议签署时间”为必录项,“网签协议编号”为空时,默认房子状态为未售;“网签协议编号”非空时,默认房子状态为已售。 #
房源信息采集方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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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点击“下载EXCEL模板”按钮可以下载导出模板。 #
(2)按要求在导出模板内填入房源数据后,点击“导入房源信息”按钮可以将房源信息批量导出。模板内纳税人辨识号以及项目编号要与要导出的项目保持一致,且必填项目要填写完整;请注意检测日期格式是否正确。
3.点击“查看已采集房源”可查看房源信息。 #
(三)农地增值税税源采集(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
1.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收取—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报告—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
2.点击新增税源—依次选择申报表适用类型、税源标志—打开采集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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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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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所属期是项目缴纳开始的时间,截至日期是税务机关规定(通知)申报时限的最后一日(应清算项目达到清算条件起90天的最后一日/可清算项目税务机关通知书送达起90天的最后一日)。 #
3.点击“采集数据导出”按钮步入清算附录导出功能。
4.点击“导入前请先点击此处生成模板”按钮下载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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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实际情况录入模板数据后,依次点击“选择文件”—“上传”。 #
上传后,系统手动进行数据验证;根据系统提示对数据进行修正和补填后再度上传;系统验证通过后,点击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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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点击“提交采集”按钮山西税务电子,系统手动导出农地增值税税源采集(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数据,查看数据完整性后,点击保存。 #
7.导出excel数据可通过如下界面进行查看。 #
(四)农地增值税税源申报(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
1.点击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界面“本月须要申报的报表”列,勾选申报农地增值税,在“税源选择”界面,勾选须要申报的农地增值税清算申做账源,点击确定。
2.点击申报信息计税—保存。
3.点击报表申报—申报,完成农地增值税税源申报(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