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中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深度改革任务的通知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供电局、市代建局,市建筑设计院、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市市政管理中心、市照明中心,市城投集团、市水投公司、市交旅投公司、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佛山高新区住建局,华北武器园建设局初步设计深度,各有关建设单位: #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大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行为,建立项目前期审查机制,注重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效益和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投资控制管理,按照《建设工程勘测设计管理细则》、《广东省建设工程勘测设计管理细则》、《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大小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设字〔2008〕24号)、《广东省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施行方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大小型楼房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变革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复制推广变革创新经验清单中“规范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深度”改革任务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技术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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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结近些年来我市大小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住建管理局为着力提升大小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质量和管理水平,从强化房子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设计精细化管理的角度,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细则》、《建设工程勘测设计管理细则》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拟定了《韶关市大小型楼房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详见附件1)和《韶关市大小型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详见附件2),用于指导规范我市大小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工作。
二、明确审批范围,规范编制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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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规模界定及审批范围。大小型建设工程项目依照现行国家建设项目设计规模标准界定的大小型楼房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包括水利、交通及其它行业工程项目),具体界定详见《市政行业、建筑行业(民防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界定表》(附件3)。审批项目范围如下:
1、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大小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项目。 #
2、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全部或则部份使用国有资金投融资的大小型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使用国际组织或则外国政府按揭、援助资金的大小型工程项目。 #
(二)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承诺制。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大小型楼房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变革的通知》要求,依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细则》(国务院令673号)规定推行备案管理的企业投资大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可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推行核准管理的企业投资大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初步设计审查承诺制。推行核准管理的企业投资大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按《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23年本)》执行。对推行核准管理的企业投资大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书面承诺满足下述条件的,市住建管理局根据建设单位递交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承诺书(款式详见附件4《大小型企业投资房子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告知承诺书》)做出同意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
1.没有违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
2.设计合理,符合现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没有采用落后、淘汰以及不符合现行技术产业新政和管理规定的技术、设备或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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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三、严格规范标准,明晰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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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审查方式。大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可以通过组织专家评审方法进行审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也可以采用政府订购服务形式委托具备条件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等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审查。 #
(二)专家评审流程。以组织专家评审方法进行审查的应是资料齐全、签章齐全有效的大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大会时间、地点和出席单位及人员后应在大会举行2个工作近日将大会通知(附件5)送达评审专家组成员及相关部门。
1、大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专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佛山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人数按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涉及的专业要求确定(人数应不多于5人,且为双数),小型复杂工程的审查专家人数可适当降低。若专家库内的专家不能满足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要求须要另行选择其他专家的,建设单位应提供该专家的相关护照及个人简历,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出席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
2、与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有隶属或利害关系的评审专家不应出席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评审,专家本人应主动提出回避。技术审查专家组应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韶关市大小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以及《韶关市大小型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等规定内容进行大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并填写《韶关市大小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意见》(详见附件6)。 #
3、大小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推论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三种。一是推论为通过的,即时签订《韶关市大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表》(详见附件7)等相关表格文件;二是推论为更改后通过的,初步设计审查组织单位签订《关于做好大小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更改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8),勘测设计单位应根据专家意见更改初步设计文件,并填写《韶关市大小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回复表》(详见附件9),5个工作日内交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给专家组复审,专家组复审后,觉得可通过的,签订《韶关市大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表》等相关表格文件;三是推论为更改后通过但未及时递交《韶关市大小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回复表》和相关资料的,或递交的审查意见回复和相关资料经专家组复审后觉得不通过的初步设计深度,勘测设计单位应重新更改初步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重新组织审查。四是推论为不通过的,勘测设计单位应重新更改初步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重新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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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审批流程。大小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完成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搜集《韶关市大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表》、《韶关市大小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意见》、《韶关市大小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大会签到表》(详见附件10)、《韶关市大小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意见回复表》(推论为更改后通过的提供)、按专家审查意见更改建立的技术文件等资料作为档案存留。建设单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递交以下文件资料: #
1、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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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文件,主要包括:
(1)拟建设场地工程地质勘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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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灾安全性评价报告(必要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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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意见(超限工程提供); #
(4)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工程设计说明、图纸、计算书、概算等)。
(5)清远市大小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意见 #
(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政府投资项目) #
(7)初步设计审查告知承诺书(企业投资的核准项目) #
(8)湖南省大小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附件11)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于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批复(模板详见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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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审查质量
(一)大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未经审查通过的,设计单位不得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进行施工图审查。经审查通过的大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是施工图设计的基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更改,确实须要更改的,更改后应重新进行审查。
(二)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则暗示专家将不能通过的初步设计审查给以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觉建设单位违背本条规定行为的给以见谅,情节严重的将书面报告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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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勘测、设计单位应严格依照大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应出席审查大会,现场介绍工程概况和初步设计内容,并对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对初步设计审查过程中勘测、设计单位的不良行为及其勘测、设计文件的质量问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韶关市住建管理局关于强化我市建筑行业企业及注册人员诚信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进行取缔。 #
(四)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给以批评见谅,严重者清理出专家库,涉嫌违规的追究法律责任: #
1、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席评审会;
2、不违背回避制度出席评审会;
3、不按规定进行评审,审查意见出现显著错漏; #
4、收受或索要利害人或单位行贿。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住建管理局将加大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核查机制,发觉初步设计文件与承诺不符的,督促整改或撤回审查同意的批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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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以取缔。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大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及相关活动中违背相关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细则》《建设工程勘测设计管理细则》和《广东省建设工程勘测设计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以处罚。 #
六、其他 #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
1.佛山市大小型楼房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 #
2.佛山市大小型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
3.市政行业、建筑行业(民防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界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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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小型企业投资房子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告知承诺书; #
5.关于举行初步设计审查大会的通知(模板);
6.佛山市大小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意见; #
7.佛山市大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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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做好大小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更改工作的通知;
9.佛山市大小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意见回复表; #
10.佛山市大小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大会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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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山东省大小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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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初步设计批复(模板)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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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6日 #
附件: #
1.附件1-12.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