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京财会〔2022〕219号
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高校人事(党员)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党员)部门,各区财政局(燕山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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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今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3〕8号)文件精神,上海市今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定于今年9月召开,全部采用无纸化形式。现将今年度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通知内容,以免错过报考考试。 #
一、考试报考
(一)报考出席会计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 #
1.违背《中华人民共和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背财经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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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
(二)报考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具备学院本科学历会计初级职称考试时间,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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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备学院大专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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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
5.具备博士学位。 #
6.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 #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期限,截至日期为今年12月31日;在校生借助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即将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记入会计工作期限;出席高级资格考试工作期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
(五)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中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别人员,在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澳门和香港市民,根据就近便捷原则在大陆报考。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为在校中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 #
所有报考出席考试人员,均在其报考所在地出席考试。 #
(六)考取人员初审时应递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分证明(台湾、澳门、台湾市民应递交本人有效身分证明)等材料。(详情请见“六、考试报考、资格初审、准考证复印时间安排”)。 #
二、考试课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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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资格考试课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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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的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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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今年度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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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时间 #
高级资格考试于今年9月3日至5日举办,共3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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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费用 #
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报考费用为每课目56元。
六、考试报考、资格初审、准考证复印时间安排
今年度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高级级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考、网上交费、网上复印准考证、后期初审(考后初审时间及要求等另行通知)的形式。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考提示,根据报考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报考和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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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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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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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次报名人员自行上传相片,报考时使用的相片,将用于制做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打算标准护照数字相片(红色背景,JPG格式,小于10KB,象素小于等于295×413),下载相片初审处理工具,根据规定要求,对报考相片格式进行预处理,符合上传格式后再进行上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报考界面通知通告)。非首次报名人员直接不须要上传相片。 #
(二)网上交费时间截至后不能再交费。请考生选择一种交费形式(支付宝或一网通),防止重复。
(三)网上交费成功后,报考成功。 #
报名人员可自行登入(请点击杭州市财政局官网专题栏目—会计职称考试业务—考试相关服务—考试报考)查询确认报考状态。 #
(四)复印准考证时间截至后不能再复印准考证。
(五)因上海市机位资源分布不均衡,部份考生存在跨区考试情况,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后期初审是指对考试合格人员(三科都通过)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及要求等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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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温情提示。考试三科合格人员后期初审时须要上传的初审资料(扫描或照相上传): #
1.非京籍人员须要提供以下三种证明之一,包括:上海市居住证、工作居住证、近2年内(截止今年3月)在本市累计收取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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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籍人员不用提供以上证明。
2.经由本人签字承诺的报考信息表,须要加盖人事章或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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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美国结业证书须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4.身分证(台湾、澳门、台湾市民应提供本人有效身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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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传符合报名条件的职称证书(仅限于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 #
6.今年的继续教育证明(登陆上海市财政局官网——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记录查询)。 #
七、网上报考、缴费及复印准考证网址
今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考、缴费及复印准考证网址:(请点击杭州市财政局官网专题栏目—会计职称考试业务—考试相关服务—考试报考)。
八、考生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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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强化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考取人员应认真对照报考条件订立承诺书。对递交信息不实、伪造报考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法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与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等严肃处理,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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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严肃考试纪律,全省会计考办和本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于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判断,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与成绩无效处理会计初级职称考试时间,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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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生应在公布的报考日期内,完成考试报考确认及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考确认及完成的报名人员,视为手动舍弃考试报考,届时将不能出席考试。在报考确认及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更改。 #
(四)会计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按照全市疫情防治举措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上海市财政局最新通知,以免影响正常出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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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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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咨询电话:
支付宝交费咨询电话: #
一网通交费咨询电话:
今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报考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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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休息日除外)
上海市财政局
今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