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我校年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招生简章

依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自考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3号)精神,我校2023年面向全国招收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结业生、建档立卡贫苦家庭高职(本科)结业生和具有本科学历的退役士兵,升入我校相应专科专业学习(以下简称自考)。为做好2023年普通自考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
1.高职高专应届结业生。2023年武汉院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结业生,考取时能如期结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考生结业高校为我省开展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的高等中学。
2.建卡立卡贫苦家庭考生。报名“建档立卡贫苦家庭结业生自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帮扶部门确认并录入全省脱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卡立卡贫苦家庭中学生。
3.退役学院生士兵。应征参军服义务兵役退役的2023年武汉院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结业生,考取时能如期结业,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或2023年退役的广东院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结业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本科结业证,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荣记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申请免试就读我校的一个普通自考招生专业,原则上与本科阶段学习专业相同或相仿。
4.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建档立卡考生”“退役学院生士兵”中的一种考生类型报名。
(二)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热爱祖国,知法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或曾受纪律处分但早已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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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学专业与报名我校专业相仿,且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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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计划、考试课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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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 #
(一)市级统一报考平台网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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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级统一报考平台网址:。具体报考流程请登录报考平台查看《考生须知》。所有考生(含退役士兵考生)均先在网上预报考,不接受现场报考。 #
2.时间、流程安排:①填报志愿(6月28日8:00-7月1日23:00);②高校进行专业志愿初审及考生查阅初审结果(7月2日8:00-18:00);③未通过专业初审的考生更正志愿(7月3日8:00-17:00);④高校对更正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志愿二审(7月4日8:00-17:00);⑤打印报考表(7月2日8:00-7月5日14:00) #
(二)报考专业初审原则 #
考生只能补报一个与本人本科专业相同或相仿的专科专业(考生不得跨文史、理工、艺术专业类别报考)武汉纺织大学专升本,若考生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相关或不相仿,其报考专业初审将不通过。其中武汉纺织大学专升本,申请免试就读我校的退役学院生士兵,考取专业应与本科阶段学习专业相同或相仿。 #
(三)考生资格初审 #
7月6日8:00-7月7日17:00,请报名我校且通过专业初审的所有考生登录我校普通自考系统上传考生资格初审资料:身分证,结业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考生资格审查将贯串报考、考试、录取、报到等招生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普通自考各工作环节中,一旦发觉考生有弄虚造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考、考试、录取资格。 #
1.网路初审普通考生、建档立卡考生资格,安排如下: #
7月10日8:00-18:00普通考生、建档立卡考生登录我校普通自考系统查阅考生资格初审结果。 #
2.现场初审退役学院生士兵考生资格,安排如下: #
时间:7月8日8:30-17:00; #
地点:北京纺织学院阳光学校崇真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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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提早三天登录我校普通自考系统,查看现场初审具体通知和疫情防治管理相关规定,考生进校须服从我校疫情防治管理。)
递交资料: #
①报名申请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②本人身分证原件、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结业证书原件、《应征公民参军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同时上交所有材料打印件)。 #
退役学院生士兵申请免试入读普通“专升本”考生:《湖北省普通院校退役学院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确认表》、《应征公民参军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高职高专结业证明(或结业证)、居民身分证、个人立功受奖登记表、学校查证函(中学提供)(同时上交所有材料打印件)。退役学院生士兵申请免试资格审查由中学7月下旬至8月初统一递交免试材料至省教育厅中学生处受理。 #
(四)报考交费 #
7月10日在我校普通自考系统公布交费通道,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7月11日8:00-7月12日23:00及时网路交费(网路交费支持支付宝和陌陌支付)。 #
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批准的标准执行),考生需缴付报考考试费130元/人。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手动舍弃报考。
(五)计划调整 #
报考结束后,校区将按照各专业报考人数对专业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当中学某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出现空余时,将空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使用;当中学专项计划考取总人数不足专项计划数出现专项计划空余的,空余计划将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使用。调整情况将于7月20日之前在中学自考网站公布。中学严格按调整公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投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
四、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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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印准考证:已通过审查并交费成功的考生于7月23-24日登录复印准考证。 #
(二)考试安排:7月28日,早上9:00-11:00课目1英文;晚上课目2、科目3。 #
(请考生于7月27日登录我校普通自考系统,查看我校疫情防治管理相关规定,进校须服从我校疫情防治管理。考生考试当日必须持准考证和身分证出席考试,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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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绩查询:考生7月31日以后登录上海纺织学院普通自考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
(四)成绩复核:8月下旬我校普通自考系统将发布成绩复核通知,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请按通知安排递交成绩复核申请。 #
五、录取 #
(一)公示:我校于8月下旬将拟投档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在我校教务处自考专题网站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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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拟投档“专升本”学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复核备案通过后,由中学领取投档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
六、收费项目及标准 #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文件,普通自考中学生入学后收费项目和标准与中学同年级同专业全日制普通专科生一致。 #
七、入学及就业新政
(一)被我校投档的考生须凭我校投档通知书及本人本科结业证原件和打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学报到(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并收取杂费。入学报到后,中学统一组织复检(参照普通院校招生复检标准)和入学资格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学籍注册。普通自考中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校区集中整理后向我校移交。 #
(二)普通自考中学生在校期间与其他专科生享受同等奖学金、助学金等待遇,编入大专五年级班或则单独编班组织教学,其大专学籍由我校到教育厅申领注册手续,按普通全日制专科中学生的要求管理。普通自考中学生步入专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退学。 #
(三)普通自考中学生修完大专学业,成绩合格者,按国家规定颁授普通高等中学结业文凭;达到中学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
(四)普通自考中学生的就业按国家有关普通全日制专科结业生的新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