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年度“百千万人才工程”资助项目通知
日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度广东省“百千万人才工程”资助项目的通知》,经个人申报、组织推荐、资格复核、专家评审、会议审议、公示等程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对宋吉来等124名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以下简称“人选”)从事的研究项目给以批准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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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省(中)直有关单位:
依据《关于举办2023年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科技活动捐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3〕249号)规定,经个人申报、组织推荐、资格复核、专家评审、会议审议、公示等程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对宋吉来等124名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以下简称“人选”)从事的研究项目给以批准立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资助数目与额度 #
全国立项项目124个,其中A类项目39项、每项捐助5亿元;B类项目75项、每项捐助2亿元;C类项目10项,项目负责人筹措经费。(批准立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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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费使用与管理 #
(一)依照经费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捐助经费主要用于仪器设备、能源材料(试剂)、分析试验、出版专著、发表论文、知识产权事务、资料、印刷、人员劳务、会议、调研、差旅、培训等符合有关规定范围内的费用总额。(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达《关于确定2023年度广东省“百千万人才工程”资助项目的通知》,捐助经费一次性核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款专用,不得侵吞。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与有关单位负有对捐助经费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责任。 #
(三)捐助项目的执行期限通常为2年。获捐助人选在举办与受捐助项目相关研究工作时,如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或申报奖项等,均应注明“本项目获广东“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支助”(英语:Theisby“”)字样。 #
三、有关要求 #
(一)请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市直有关单位将本次捐助情况和立项通知书通知到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及本人,并在项目研究、信息咨询、技术培训和成果推广等方面为获捐助人选提供必要支持。
(二)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市直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和产业、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本次“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项目捐助工作为抓手,采取灵活多样的培养方法,加大对人选的培养,进一步促进本地区、本单位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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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要根据《辽宁省高层次人才捐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于2023年5月31近日将获捐助项目申请人填写并经所在单位签订同意的《辽宁省“百千万人次工程”资助项目任务书》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代办批准手续,逾期未报者视同舍弃项目捐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按规定程序核拨捐助经费,请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结合本单位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和受捐助项目的实际情况,给与必要的配套经费支持,同时认真做好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支助经费使用效益最大化。 #
(四)项目申请人要认真举办项目研究工作,在项目完成后的60日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项目过程、进展和成果进行总结。根据任务书约定和结题工作有关要求,做好结题的各项工作,同时提供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经费使用情况说明。获得A类项目捐助的人选要产生科技报告,于申请结项时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百千万人次工程”资助项目任务书》和《科技报告》样式可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 #
通信地址:西安市铁西区中大路377号 #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 #
邮编: #
联系人:杨帅 #
附件:2023年度广东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科技活动立项项目名单 #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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