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执法协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冀中公安局:
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强化严打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规犯罪行为的执法协作工作,省公安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订了《关于严打药品违规犯罪行为执法协作施行办法》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贯彻执行。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公安厅 #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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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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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打药品违规犯罪行为执法协作施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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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和药品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对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违规犯罪行为的严打力度,着力维护我省药品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药品管理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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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药品监管部门执法办案的协作配合工作。 #
第三条省公安厅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执法协作办公室,由省公安厅乳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取缔人员组成,负责信息互通、形势研判、案件会商、执法联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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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和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工作须要,定期举行联席大会,通报工作情况,强化信息共享,拟定对策举措,并完善联络员制度,负责案件移送、材料流转、信息交换等日常事务,如遇紧急情况,可随时召集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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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省公安厅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期举办联合督查督查,原则上每半年举办一次,对各地药品案件查办工作、药品安全形势等情况举办督查或督查,及时把握药品安全现况,明晰案件查办重点。 #
第五条公安机关和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工作须要举办联合执法,针对药品违规犯罪突出问题举办专项严打。药品监管部门遇见涉案当事人不配合调查取证、违法行为人可能潜逃或则销毁证据等情况的,可请公安机关提供帮助;对可能涉嫌犯罪的,可商请公安机关提早介入,公安机关应该积极支持和配合。 #
第六条药品监管部门根据职权在查办药品违规案件过程中,发觉涉嫌犯罪的,应该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
第七条药品监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该附有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书、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则鉴别意见、现场相片、询问口供、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等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已做出行政处罚的,同案移送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缴获情况等相关材料。 #
公安机关觉得须要补充材料的,药品监管部门应该及时提供。 #
第八条公安机关与药品监管部门应该构建联合挂牌督办制度,对于案情复杂、社会影响严重的案件,及时启动调查程序,分工协作,确保案件依法快速申领。省公安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觉得确有必要的,可以提级代办案件或指定异地申领。 #
第九条公安机关对药品监管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通常应该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依法做出结案或则不予结案的决定;案情重大或复杂的,应该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做出结案或则不予结案的决定;特殊情况下,受案单位报请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再延长30日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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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对于药品违规犯罪突发性风波,公安机关和药品监管部门应该快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避免引起舆论炒作。涉及相关案件的信息发布及报送应相互征询意见。 #
第十一条药品监管部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就民事案件结案标准、证据的固定保全等问题咨询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可以就专业技术性问题咨询药品监管部门,被咨询部门应该认真研究,及时答复。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在申领案件过程中,如涉案证据需药品监管部门配合提取、抽样、检验、鉴定或开具认定意见的,可商请药品监管部门举办工作,药品监管部门应该积极配合、予以支持。 #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觉的药品违规行为,经审查没有犯罪事实,或结案侦查后觉得不构成犯罪或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须要追究民事责任,但依法应该给以行政处罚的,应移送药品监管部门处理。药品监管部门须要调阅公安机关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时,公安机关应该给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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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药品监管部门需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押处罚的,可向属地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应该依法及时受理。 #
第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对做出不控告决定的案件,觉得依法应该给以行政处罚的,接受存根的公安机关应该在人民检察院做出决定后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药品监管部门。 #
第十六条省公安厅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针对行政执法和民事司法衔接工作,每年集中举办一至两次执法协作培训。
第十七条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公安厅构建药品犯罪侦查联合实验室,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升严打能力和科技支撑水平,举办新型物质成份、检验方式、标准设定等领域的研究工作。
药品监管部门应该协调药品检验机构开启民事案件检验检查应急通道,对公安机关送检的涉案物品优先受理、优先检验、优先开具检验结果。检验检查费用由施行检验的机构承当。如需到其他检验检查机构申领检验检查的,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调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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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和药品监管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注重协作配合,有效解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遇见的各类问题,对在协作配合中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给与嘉奖;对在协作配合中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广东省公安厅、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处
2023年12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