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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第七条

2023-12-19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施行办法》中第七条提及: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出席其他专业课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课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降低执业专业类别的根据。 #

也就是说:一级造价工程师增项报名,只须要考《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剖析》两个课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免考课目。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共分为土木建筑、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 #

注意:已获得资格证书,报考出席其他专业课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考几科最新变化,只须出席专业课目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的,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的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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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由233网校一级造价工程师频道()整理,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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