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城市景区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 #
建办城函〔202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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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海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上海市绿化市容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山西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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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拓展景区绿地开放共享新空间,满足人民群众亲近自然、休闲游憩、运动瑜伽新需求新期盼,决定举办城市景区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各地积极举办试点工作 #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非常是受疫情影响,人民群众对城市红色生态空间有了新的需求,希望降低可步入、可体验的活动场地。在景区草皮、林下空间以及空闲地等区域划定开放共享区域,建立配套服务设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搭建帐蓬、运动瑜伽、休闲游憩等亲近自然的户外活动需求,是扩大景区绿地开放共享新空间的重要措施。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牢靠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推进景区绿地开放共享、提升景区多元服务功能的重要意义,根据试点先行、积累经验、逐步推开的原则山东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积极促进开放共享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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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点时间及范围
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地区有关城市举办景区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试点时间为1年。其中,北方地区(华北、华东、华中以及除青海以外的西北地区)要根据应试尽试原则,积极举办试点工作,逐渐扩大开放共享区域。其他地区可依照实际情况选择试点城市,合理确定开放共享区域,以点带面,逐渐探求构建轮换制养护等管理机制,不断推进城市景区绿地开放共享。
三、试点任务
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研究确定举办试点工作的城市,并按要求组织好试点工作。 #
(一)摸透底数(2023年2月下旬—3月下旬)。各试点城市要认真梳理景区绿地中的空闲地、可供游憩活动的草皮区和林下空间等,以及周边卫生间、垃圾搜集点、售货点、安全监控等服务设施配置情况,完善可供开放共享的绿地表册。开放共享区域应处于地形相对平整,服务设施、应急保障相对健全和方便的区域,避免存在自然洪灾风险以及生态脆弱区域,避免易干扰野生鸟类繁衍和活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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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制方案(2023年3月下旬—4月下旬)。各试点城市要科学编制试点施行方案,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景区绿地中可开放共享区域、开放时间、可举办的活动类型、游客承载量,以及建立设施配套、提升服务功能、加强动物养护管理和旅客服务保障等举措。其中,开放用于游憩活动的草皮区域要依照动物生长周期和特点,可推广宗地轮换养护管理等制度,防止次生林被过度踩踏影响正常生长。鼓励各地拓展开放共享的绿地类型,降低红色活动空间。开放共享区域严禁使用明火。 #
(三)举办试点探求(2023年4月下旬—10月中旬)。试点城市按照试点施行方案组织好试点工作山东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可结合实际分批次开放有条件的景区绿地等红色空间。确定开放的区域通过本地媒体主动公开开放共享的区域范围、开放时间、可举办的活动类型、使用要求等。按照人民群众使用需求和试点中发觉的问题,不断建立开放共享区域养护管理制度和配套服务设施,提高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安全管理,遇大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应采取临时关掉等动态管理举措,并通过通告等方式提早通知。 #
(四)总结试点经验(2023年11月中旬—12月中旬)。各试点城市围绕划定开放共享区域的选址要求、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运行、植物养护管理制度、游客服务保障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等进行认真总结,研究编制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开放共享区域划定管理技术手册,不断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提出进一步开放共享景区绿地的思路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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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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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工作机制。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牵头构建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产生部门合力。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试点城市工作进展,及时剖析试点城市遇见的困难和问题,通过组织工作交流、专家督查等给与指导和支持。
(二)强化工作指导。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保证城市景区绿地开放共享区域的养护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推动作用,强化试点工作的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逐渐构建及时发觉问题快速解决问题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强化宣传总结。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深入总结试点城市的经验做法,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强化宣传,营造景区绿地开放共享的良好气氛,并于2023年12月31近日将本地区试点情况报送我部城市建设司。对于试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城市,在推选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时给以优先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