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级会计考试推迟一周,你准备好了吗?

2023年中级会计考试刚才结束,2023年中级会计考试又要来啦,刚才,财政部即将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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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今年初级会计考试推迟, #
2023年中级考试延后了一周! #
现就2023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考试报考条件 #
(一)报考出席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
1.违背《中华人民共和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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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背财经纪律的行为。 #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
(二)报考出席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中学结业(含中学、中专、职高和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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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通知所述工作期限估算截至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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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中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别人员,在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澳门和香港市民,根据就近便捷原则在大陆报考。有工作单位的初级会计考试推迟,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为在校中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所有报考出席考试人员,均在其报考所在地出席考试。 #
(七)初审报名人员报考条件时,考取人员应递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师职称证书、居民身分证明(台湾、澳门、台湾市民应递交本人有效身分证明)等材料。 #
二、初级考试课目 #
出席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的考试,才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出席中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复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中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时间 #
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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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2023年中级原定的时间推后了一周左右! #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课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
见到这种,高级考生也纷纷坐不住了:2023年高级考试会不会延后?中级、中级考试会不会撞期啊?觉得有点耽搁我学高级的时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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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级会延后吗? #
从目前来看,这个可能性还是比较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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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2023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时间暂未公布!但参考历年的考试新政,一般情况下,财政部会在1月左右发布详尽的报考简章,考试的报考工作预计在3月左右进行。
打算出席2023年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们不要着急,小编会第一时间为你们更新相关的报考信息!下边为考生们整理了近两年的高级会计考试报考时间,仅供你们参考! #
目前2023年高级会计报考简章暂未发布,考生可参考2023年的报考条件来提早核实自己是否符合,按照以往情况来看,预计2023年高级会计报考条件不会有太大变化。 #
高级会计师考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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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下发全省考务公告(公布全省考试时间、考试课目、考试大纲、报名时间)
1月份各地区发布考务公告(公布各地区考务规定) #
2月2023年合格证书开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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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全省报考入口开通(考生报考、预定教材) #
4月份教材开售 #
6月填报名
7~8月复习 #
9月考试
10月查分 #
11月成绩复核
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的考试,方可获得高级资格证书。
拿下高级会计师证书除了取决于把握知识的程度,也取决去各个诱因上。打算考取2023年高级会计职称,就要对其考试新政了解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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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级竞争仍然激烈, #
建议你早日考高级! #
《会计变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讲到:“力争到2023年具备高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200千人左右”,这说明国家正在大力培养会计人才,但到2023年早已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的目标。所以后续有哪些新的变化谁也说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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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很显著,考取人数逐年下降,2023年预计会突破180万,甚至可能达到200万,竞争激烈,捉住机会尽快通过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是最明智的选择。 #
不仅竞争激烈,新的新政揭晓,教材高级税法也有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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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民法典的公布对2023年《中级经济法》教材预计影响很大,可能有以下几个变动: #
变动一:民法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我们教材第一章涉及刑法总则的规定,第五章涉及担保法、合同法的规定,这两章因受民法典施行的影响,今年教材会进行重新编撰,朋友们想提早入手学习的话,可以直接根据民法典相关内容学习。 #
变动二:借贷
将第二十六条更改为:出借人恳求欠款人根据协议约定利率支付月息的,人民法庭应予支持,然而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协议创立时一年期按揭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这意味着我们之前熟悉的24%、36%等年利率退出历史舞台。 #
变动三:其他注意事项
1、新《证券法》的施行表明我国期货公开发行将全面实行注册制,结束期货发行的核准制,目前正在逐步推动中。 #
2、增值税法律制度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相关让利新政每年还会略有调整,建议俺们根据最新的新政先学习对应的估算内容即可。 #
?本文来源:财政部官网、各地财政局官网、中国人事考试网、人社部官网。由于部份文章难以分辨有真实法定的原创者,如对版权有异议,请联系后台议定删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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