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委会关于组织开展卫生系列护理和医药专业职称答辩工作的

辽宁省人社厅职称评委会关于组织举办卫生系列护理和医药专业职称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按照全国职称评审工作布署,现将卫生系列护理和医药专业职称申评人员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答辩人员范围
今年9月29日(周六) #
在广东省人社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卫生系列护理专业职称的部份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今年9月30日(周日) #
在广东省人社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卫生系列护理和医药专业职称的部份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
二、答辩地点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党员教育中心(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中等职业中学)(西安市高新区强悍街与创意南路交会十字路口东行50米质检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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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答辩递交材料
1.携带本人身分证原件及打印件一份;
2.《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正背面复印)1份,并加盖私章(《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装入A4纸大小档案袋,封面写上“姓名+单位名称+申报专业+联系形式”);
3.现场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查阳性报告(吉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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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山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疫情防治告知暨承诺书(本人签字)(详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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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审费交费记录(电子社会保障卡支付截图、支付宝支付截图或发票)。 #
四、答辩相关要求 #
1.各单位要高度注重本次答辩评审工作吉林省人社厅,勿必将答辩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循考务纪律,对任何违法、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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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出席答辩人员严格依照答辩报到时间(见附件)报到吉林省人社厅,答辩次序现场公布,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手动舍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不得步入答辩评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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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答辩采取自述+问答形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3分钟,专家将结合申报材料和专业领域自述内容进行2分钟提问,总体时间控制在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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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疫情缘由居家隔离未能出席答辩的人员(需所在社区开具居家隔离证明)以及答辩近日7日内出省人员,需提供行程码截图,在9月27日17:00时前向省人社厅报备,填写《申请远程答辩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4)发至指定邮箱(Excel和PDF扫描件同时发送,命名:姓名+评审室号+报到时间),经初审通过后可采取远程视频连线的形式进行答辩,其他诱因未能出席答辩的一律不容许远程答辩。
5.答辩地点周围车位紧张,请参评人员尽量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抵达。如自行开车抵达,请在答辩地点西门外找寻车位,从专家通道步行至答辩现场,详见指示牌。 #
联系人:温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