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8所民办本科高校收费今秋起可调整

新闻发布会现场
西北网3月16日讯(本网记者张立庆)从去年春季入学新生起,公办专科院校学历教育杂费、住宿费标准,由中学按照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诱因自主确定,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相关规定,确保公办专科院校学历教育收费变革新政顺利施行。16日,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此次推行自主定价的适用对象为我省8所公办专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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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所公办专科院校收费今春起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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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在本次联合下发的关于我省民办大专院校推行市场化变革的通知中明晰:自2023年春季新生起,我省民办大专院校学历教育杂费、住宿费标准(含中外合作、闽台合作办学收费,不含高职教育杂费)厦门嘉庚学院学费,由中学按照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诱因自主确定,按现行管理权限抄送相应价钱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此次推行自主定价的适用对象为我省8所公办专科院校,包括仰恩学院、闽南理工大学、泉州信息工程大学、厦门工大学、厦门华厦大学、阳光大学、福州英语外贸大学和南京理工大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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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大学暂推行政府定价
独立大学以及公办专科院校的高职教育杂费仍推行政府定价管理。属于公办性质的独立大学7所,包括上海学院嘉庚大学、集美学院诚毅大学、福建师范学院闽南科技大学、福州学院至诚大学、福建师范学院协和大学、福建农林学院金山大学和浙江农林学院东方大学等。独立大学待通过教育部转设初验后,一并执行本次公办专科院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市场化变革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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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办专科院校应遵守“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即2023年夏季新招收的中学生根据新的规定执行,曾经招收的中学生仍按原规定的杂费收费标准执行(包括2023年夏季核定试行期1年的杂费收费标准厦门嘉庚学院学费,试行期在去年到期后继续按2023年制订的收费标准执行)。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变革对于推动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鼓励民营投资,促进变革发展。融合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活力都有重要意义。 #
部份院校:跌幅不超过10%
上海工大学主任蔡远利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赋于中学收费自主权,是诸多公办高校渴望已久的事情,并不是简单的降价,更有利于办妥教育,今后她们也将根据新政要求做好办学成本计算,制订较为合理的收费价位。他说:“福建公办院校收费地域差别并不大,上海地区大约在17000至20000左右,此轮变革后,大约收费下降幅度在5%——10%左右,也不排除某些专业出现收费增加的情况。”
公办院校中学生可享受和民办校中学生同等奖助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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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民办大专院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推行市场化变革后,各公办院校要严格落实有关新政规定,着力规范收费行为;各地要强化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坚决取缔乱收费行为。 #
中学应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每年从杂费收入中提取不高于6%的经费,用于困难中学生杂费免除、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贴等开支。要加强对贫苦生的捐助力度,采取有力举措为家庭困难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支持和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