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公布

报考简章通知
常见问题解答
上海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时间公布,初会考试采取网上报考、网上付费、网上复印准考证、前期线上初审的形式。报考时间为1月5日8:00-26日12:00,非京籍报考须要提供上海市居住证或社保证明,详情如下: #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考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高校人事(党员)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党员)部门,各区财政局(燕山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人力资源资格证考试科目最新变化,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3〕2号)文件精神,2024年度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形式,定于2024年5月(初、高级)举办。现将2024年度会计资格(初、高级)报考考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考试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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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出席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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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背《中华人民共和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背财经纪律的行为。 #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
(二)报考出席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初中结业(含中学、中专、职高和中专)及以上学历。 #
(三)报考出席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
1.具备学院本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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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或学院大专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本通知“一、考试报考”(二)中所述大专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高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它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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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期限,截至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借助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即将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记入会计工作期限。 #
(六)符合在京考试条件的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可在其现工作单位、学籍、户籍(含上海市居住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所在地,选定其中一项所在地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进行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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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澳门和香港市民,根据就近便捷原则在大陆报考。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为在校中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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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初审报名人员报考条件时,考取人员应在报考系统中递交相应证明材料(详情请查看前面“具体说明”中的内容),初审人员将对报名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
二、考试课目 #
1.中级资格考试课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2.中级资格考试课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
出席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出席中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复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中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1.中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5月18日至22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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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课目
中级 #
5月18日至22日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中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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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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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课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
2.中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5月18日举办,考试课目《高级会计实务》时间为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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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费用
上海市中级资格考试报考费用为每课目56元,中级资格考试报考费用为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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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报考、资格初审、缴费、准考证复印时间安排 #
2024年度上海市会计资格(初、高级)考试采取网上报考、网上付费、网上复印准考证、前期线上初审的形式。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考提示,根据报考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报考、付费和递交初审资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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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网上报考、付费及复印准考证网址 #
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初、高级)网上报考、付费及复印准考证网址:上海市财政局官网。 #
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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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取人员需自行上传相片,初审通过后难以更改相片,请确认无误后再上传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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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取人员须要进行考前线上资格初审,按照报考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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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级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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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京籍考生须提供:
①有效身分证原件的打印件或扫描件; #
②高中结业(含中学、中专、职高和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的打印件或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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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京籍考生须提供: #
除“(1)京籍考生须提供”的资料外,在京校区中学生还须提供中学开具的现本校就读学籍证明或本人中学生证原件的打印件、扫描件;其别人员还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工作居住证或近2年内(截至到2024年1月)在本市累计收取社会保险满12个月证明原件的打印件或扫描件。 #
2.中级资格考试
(1)京籍考生须提供: #
①有效身分证原件的打印件或扫描件;
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原件的打印件或扫描件; #
③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的打印件或扫描件。
(2)非京籍考生须提供: #
除“(1)京籍考生须提供”的资料外,还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工作居住证或近2年内(截至到2024年1月)在本市累计收取社会保险满12个月证明原件的打印件或扫描件。 #
(三)网上付费成功后,即为报考成功;报考考生不能申领退钱申请,可自行登入报考系统,查询确认自己的报考状态。
(四)网上付费时间截至后不能再支付;请报名人员选择一种付费形式(支付宝或一网通),防止重复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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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复印准考证时间截至后不能再复印准考证。
(六)因上海市机位资源分布不均衡,部份报名人员存在跨区考试情况,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
八、考生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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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强化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考取人员应认真对照报考条件签订承诺书。对递交信息不实、伪造报考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法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与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等严肃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为严肃考试纪律,全省会计考办和本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于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对答卷进行雷同的甄别和判断人力资源资格证考试科目最新变化,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将按规定给与成绩无效处理,对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
(三)咨询电话
广州市财政局会计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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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付费咨询电话: #
一网通付费咨询电话:
各区财政局咨询电话
1.中级资格考试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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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级资格考试咨询电话:、
广州市财政局 #
2023年12月22日 #
说明:因考试新政、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相关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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