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浙江省教师培训质量监控管理平台”的通知

湖北省中高中班主任师训管理平台【官网入口】:
各省、县(市、区)教育局、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各班主任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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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中高中班主任培训项目质量管理,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培训质量监控的常态化、即时化、精准化,依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中学班主任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和班主任选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78号)有关要求,决定于2023年10月起全面启用“浙江省班主任培训质量监控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质量监控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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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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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当我省中中学班主任专业发展培训的各级班主任培训机构以及相应的各级班主任教育质量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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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平台网址
“质量监控平台”网址为。 #
三、平台帐号 #
各省、县(市、区)教育局(含班主任教育质量监控中心)和班主任培训机构帐号与省班主任培训管理平台帐号一致。各省、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质量监控平台”督导帐号的设定与分配;班主任培训机构负责“质量监控平台”校级监控中心、校级督查和教师帐号的设定与分配。 #
四、操作手册
“质量监控平台”管理系统的具体管理内容,平台操作(包括手机端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班主任培训质量监控平台用户操作指南”“浙江省班主任培训质量监控平台用户操作视频”,请在相关工作交流群下载。
“培训管理平台?教育局”群号:,“培训管理平台?培训机构”群号:。 #
五、有关要求
各地教育局、各培训机构要按照“质量监控平台”的管理要求,做好平台操作员的培训。各级班主任教育质量监控中心要按照权限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班主任培训质量监控平台管理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及时把握相关数据。各地要充分借助“质量监控平台”,剖析、研判培训质量现况,确保班主任培训高水平施行。
各地在使用“质量监控平台”中如有疑惑,请及时与省班主任教育质量监控中心联系。联系人:姜媛瑜、叶雪姣,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