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挂靠寻租,严查!(附法规全文)

人社部继续清除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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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挂靠寻租,查处! #
改由企业、行业组织根据岗位条件和职业标准自主评价 #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并强化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订《进一步降低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变革方案》,将继续强化后续清除工作,对剩余的18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外,要进一步研究清除取消。
对经清除后剩余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按程序报经国务院审定后,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名义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
全面清除名目繁杂的各类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对没有法律法规根据的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一律取消;对虽非法律法规根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的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提请修订法律法规后给以取消或进行优化整合。 #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介绍,2013年以来,国务院将降低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作为推动简政放权的重要内容。截止2013年末,国务院部门共设置各种职业资格618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219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399项。2014年以来,报请国务院同意,先后分7批取消了434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缩减比列达到原总数的70%以上。 #
按照方案要求,下一步重点举办3项变革任务:一是加强对职业资格设置施行的监管服务。完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严肃取缔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寻租等行为。建设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服务平台和全省职业技能鉴别服务监管平台,强化职业资格信息化管理和服务,畅通社会服务和公众监督渠道。二是建立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新政并做好与职业资格的衔接。研究拟定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积极推进由企业和行业组织自主举办技能评价。做好职业资格制度与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新政的衔接,构建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的职称、学历比照认订制度,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三是强化国家职业资格法制建设。推进职业资格设置管理相关立法工作,制订专门管理办法,加大对涉及在我国境内举办的境外各种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管理。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介绍,为做好取消部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对取消后续工作进行分类妥善处理。一是对早已发布鉴别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别考试报考的,按照考生意愿,或继续做好鉴别考试工作,或退钱;二是对已组织完成鉴别考试的,做好职业资格证书领取等后续工作;三是对按“双证书”(结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下同)招生的职业高校(技工高校),兑现招生条件,使中学生结业时按规定取得“双证书”;四是对取消前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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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量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降低后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对于专业技人员的技术水平,应当怎样认定?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介绍,目前,职业资格是技能人才评价的主要载体。取消职业资格并不是取消职业岗位和标准要求,而是改由企业、行业组织根据岗位条件和职业标准进行管理,自主施行评价取消职业资格许可,政府部门仍将强化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的制订工作。有关部门正抓紧研究建立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新政并做好与职业资格的衔接,搭建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记者赵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