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行职业技能考评鉴别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

考评鉴别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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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2023〕30号 #
各市、自治区、直辖市及山西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技能证书鉴定中心官网,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兵力和文职人员局: #
第十三届全省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第七次大会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中的“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评鉴别机构”修改为“由经备案的考评鉴别机构”。现就做好考评鉴别机构备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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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考评鉴别机构由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施行部门(单位)按照工作须要,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选聘的原则,在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筹建。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拟定职业技能考评鉴别机构备案办法,明晰备案主体、备案流程和申领期限等。有关部门(单位)拟筹建的职业技能考评鉴别机构,经其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报我部。原环境保护部、国家高铁局、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机构施行的职业资格及部队士兵职业技能鉴别,其职业技能考评鉴别机构筹建按原规定执行。
二、加强信息公开 #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本地区职业技能考评鉴别机构数据库,向社会公布职业技能考评鉴别机构信息,推行动态更新。我部职业技能鉴别中心构建全省职业技能考评鉴别机构信息联网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为劳动者就地就近出席职业技能鉴别提供便利。 #
三、强化属地监管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拟定职业技能考评鉴别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技能证书鉴定中心官网,构建退出机制,实现对辖区内职业技能考评鉴别机构的有效监管。同时,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对本部门(单位)职业技能考评鉴别机构的监督管理。职业技能考评鉴别机构要主动接受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抽验检测,向其报送职业技能鉴别计划、鉴定获证人员信息等,完善工作表册,妥善保管文档资料,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溯源。 #
四、创新监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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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大力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强化过程管理。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构建举报响应处理机制。对抽检检测中发觉和群众举报、媒体报导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对职业技能考评鉴别机构做出处理。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