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青海省教育厅23日下发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公办中高中招生入学工作专门提出明晰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学应该坚持免试入学,促使依法办学、规范招生。
一、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范招生形式。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学应该坚持免试入学,不得采取统一面试方法选拔生源。对于报考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支持采取随机派位方法招生;采用面谈交流、活动考察等形式招生的,考察的重点是中学生的身心正常发育水平,其相关要求、程序等要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学不得通过开展培训班或与其他社会教育机构合作选拔中学生,不得以各种大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根据,禁止把各类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作为招生考评的内容,禁止把各类“奥赛”等内容列入中学生考察内容。 #
二、坚持市域统筹,规范招生程序。公办中高中招生坚持市域统筹,在本市范围跨县(市、区)招生的,由各省统筹确定;省内跨市招生的,应与生源地民办中学同步进行,具体时间由生源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跨市招生的公办中中学应该在招生前,将中学招生计划、招生形式、招生时间、招生程序、招生简章和广告等报送其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由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与生源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协商,列入生源地招生入学工作总体布署。禁止中学提早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招生结束后,应该及时告知生源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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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管理引导,规范招生秩序。公办中中学要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制好宣传工作,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经生源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强化学籍管理山东教育招生,各中中学不得为未报到中学生注册学籍,禁止抢注学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监管,做到守土有责。禁止公办中中学通过恶意竞争、虚假宣传、承诺等方法,争抢生源,禁止以免杂费、奖励等方法笼络生源,搅乱正常的招生秩序。要加强包庇力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中学和相关责任人要限期改正,并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评比资格、核减招生计划等山东教育招生,着力维护招生工作秩序。严重违法招生、扰乱招生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可暂停学校招生资格。要采取有效举措,教育引导父母树立“适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的观念,理智对待孙辈入学。(记者田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