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即将开始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4号)有关安排,2023年度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10月16日、17日举办,考试方式为纸笔考试。考试报考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课目
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个课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课目国家二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资格最新变化,“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课目。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矿山安全、金属非金属煤矿安全、化工安全、金属炼钢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7个专业类别。 #
出席全部4个课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免试1个课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课目,免试2个课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课目,方可取得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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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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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3版)》为准。 #
三、考试时间 #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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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9:00-11:3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早晨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
10月17日
下午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
早晨14:00-16:30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
四、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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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施行办法〉的通知》(应急〔2023〕8号)国家二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资格最新变化,均可报考出席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
具体报名条件可从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栏目查询。 #
五、报名事宜 #
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
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考”平台按所在地区报考。报考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法等相关事项及报考程序、具体要求,请见各市(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 #
六、考试规则 #
(一)应试人员出席考试时必须遵循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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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凭市民身分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分护照和准考证步入考场。身分信息须与报考时所补报的一致。 #
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严禁步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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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所有课目考试考场封闭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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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遵循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照试卷作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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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正公平,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举措:
1.对应试人员步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 #
2.查验应试人员身分护照、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利用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测。 #
3.依法缴获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法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 #
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施行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对无线通信等进行干扰或屏蔽。 #
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举措。 #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题和答题卡(纸),避免别人剽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与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
(五)应试人员应该根据当地新冠脑炎疫情防治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考试防疫工作,服从有关防疫规定。
七、成绩公布 #
考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12月中旬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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