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需要重点解决好三方面问题

基层社会整治创新是社会整治创新的重要环节。有序推动基层社会整治创新,须要密切联系国情社情民情,将中央的顶楼设计转化为规范化的规章制度和可操作的新政举措,进一步增强基层社会整治的针对性、实效性。新形势下,推动基层社会整治创新,须要重点解决好以下三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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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整治体制,推动社会整治精细化,建立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整治格局,是推动社会整治创新的总体要求。在推动基层社会整治创新的过程中,基层党委必须发挥领导作用、基层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这是党委和政府应当承当的主体责任。当前,一些基层党委、政府在创新社会整治方面缺少担当精神,甚至以“多元共治”为由逃避承当领导责任、主导责任,影响了基层社会整治的实效,在实践中带来一系列问题。基层党委、政府必须深刻认识到,社会整治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国家整治的重要内容,推动基层社会整治创新是基层党委、政府的常常性重要工作,必须着力负起应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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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基层党委、政府的功能设定与整治结构。推动基层社会整治创新,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解决基层社会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提高基层社会整治的实效性。因此,应优化基层党委、政府的功能设定与整治结构。着重解决基层党委、政府权责不平衡问题,在加强其主体责任的同时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必须,适当扩大其职权,保证其有能力更迅速、更有效地处理基层社会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合理界定县区党委、政府与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权责范围,发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在基层社会整治中的关键作用,保障其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于本区域的社会整治事务,县区党委应依其职权推行领导、决策和监督,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依法依规行使行政权利;加强农村(社区)“两委”功能,完善公开决策机制和民主管理程序,建立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与村(社区)之间的沟通联动机制,加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村(社区)“两委”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监督。 #
明晰近日任务与长远目标。创新基层社会整治,既须要明晰近日任务,又须要制订常年目标,并使两者紧密衔接。近日任务主要是促进基层党委、政府依法依规作为,补足在基层社会整治方面的弱项;常年目标主要是解决基层社会整治需求升级与相关制度供给有限、治理主体能力不足的矛盾。完成近日任务,应推动制订和落实基层党委、政府的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使其在基层社会整治方面不缺失、不越位;拟定政府订购社会服务计划,加强基层党委、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支持和监督力度,推动社会组织更好举办工作;等等。实现常年目标,应通过国家立法、司法解释、政策制订,加强基层社会整治方面的制度保障,保障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社会整治的权力;有目标、有组织、有计划地培植社会组织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必须,拓展社会组织发展空间,改善社会组织生存环境;采取有效方法提高基层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提升其参与基层社会整治的能力,并强化基层党委、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群众的协同和互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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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学院基层整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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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晚报》(2023年08月07日0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