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

日前,经国务院常务大会审议通过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准许医学专业院校结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大夫执业注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施行,现就有关内容评析如下。 #
一、《意见》的起草背景 #
乡村大夫职业资格是《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规定的一种专业技术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取得该职业资格方可步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依据2003年颁布的《乡村大夫从业管理细则》(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2003年8月后新步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防治、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地区可以容许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则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别人员申请注册为乡村大夫,具体办法由市级政府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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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广东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新疆哈萨克自治区等16个省份依据《条例》规定和自身实际须要,容许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但具有医学专业规定学历的人员报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乡村大夫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注册取得乡村大夫职业资格。在那些地区容许医学专业院校结业生免试直接申请乡村大夫执业注册,有利于吸引较高学历人才涉足农村卫生健康事业,提高乡村大夫队伍整体水平,也有利于推动相关结业生顺畅就业,才能改善乡村医生的学历结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时间,增强农村地区医疗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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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见》的核心内容 #
一是调整部份省份医学专业院校结业生申请乡村大夫执业注册程序。要求准许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申请乡村大夫执业注册的地区,修订相关管理办法,容许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含中中医结合类,指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规定西医类别报考条件的专业)等相关专业的应届结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结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大夫执业注册。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和发布辖区内乡村大夫岗位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申领医学专业院校结业生注册乡村大夫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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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对乡村大夫强化培训和执业管理。为提升服务质量、防范执业风险,在免试注册的院校结业生上岗前,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做好岗前培训,帮助其了解把握乡村大夫执业规则和特性。在上岗后,持续指导和监督日常执业活动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时间,定期举办考评,并通过培训、进修等方法不断提升医学综合能力和实践技能。同时,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大夫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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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为乡村大夫创造良好执业环境。为更好吸引医学专业院校结业生加入乡村大夫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织乡镇卫生院公开急聘,从事乡村大夫的医学专业院校结业生出席公开急聘被聘用后,乡镇卫生院依法与其签署聘用或劳动协议。同时,要求各地进一步明晰落实乡村大夫各项补贴待遇,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为村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基本诊治设备和药品,支持和保障医学专业院校结业生植根乡村、服务乡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