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协关于开展第四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各非执业会员: #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商会关于举办第四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的通知》(会协[2023]29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商会资深会员评定办法》(会协[2008]75号)要求,上海注册会计师商会决定组织举办第四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评定数目 #
依据中注协分配名额,上海注协拟推荐59名资深会员候选人(含执业和非执业)。其中:执业会员50名,非执业会员9名。
二、评定条件
(一)资深会员的通常条件 #
1.入会10年以上(含10年),执业会员入会时间自注册会计师注册之日起估算; #
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明显,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威望或具有良好职业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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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商会建设作出较大贡献;
4.知法守法,未曾遭到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 #
对涉嫌违规违法,正在接受财政部、证监会等政府部门调查的会员,不得出席中注协资深会员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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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深会员(执业)的细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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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更好彰显资深会员(执业)“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明显,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威望或具有良好职业名声”,有下述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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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兼任过市级及以上十七大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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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省或市级优秀校务工作者和优秀干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获得者、三八红旗手、先进会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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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兼任过中注协理事及以上职务,或市级注协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 #
(4)兼任过中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或市级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书记委员、副校长委员;
(5)在促进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新业务拓展、国际化发展和诚信执业方面起到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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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更好彰显资深会员(执业)“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商会建设作出较大贡献”,有下述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
(1)参与审计准则、会计准则等专业标准的制订工作,出席中注协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测且表现突出,多次承当中注协继续教育培训教学任务且反响积极,多次出席注册会计师全省统一考试教材编撰、命题审题、试卷评阅工作且表现突出北京注册会计师,承当过中注协重大研究课题主持工作并通过相应初验,兼任过中注协访问研究员; #
(2)兼任过省厅级以上单位的专家、咨询顾问或委员; #
(3)获得财政部“全国高档会计人才”以及财政部中注协会员培养(高档班)项目证书。 #
(三)资深会员(非执业)的细化条件
1.为更好彰显资深会员(非执业)“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明显,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威望或具有良好职业名声”,有下述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
(1)兼任过市级及以上十七大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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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省或市级优秀校务工作者和优秀干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获得者、三八红旗手、先进会计工作者; #
(3)兼任过中注协理事及以上职务,或市级注协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 #
(4)兼任过中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或市级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书记、副院长委员。 #
2.为更好彰显资深会员(非执业)“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商会建设作出较大贡献”,有下述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参与审计准则、会计准则等专业标准的制订工作,出席中注协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测且表现突出,多次承当中注协继续教育培训教学任务且反响积极,多次出席注册会计师全省统一考试教材编撰、命题审题、试卷评阅工作且表现突出,承当过中注协重大研究课题主持工作并通过相应初验,兼任过中注协访问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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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出版过审计、会计等相关专业专著(含翻译美国审计、会计类专著和文献),或在核心刊物上独立发表过与会计、审计相关的专业论文5篇以上; #
(3)兼任过省厅级及以上单位的专家、咨询顾问或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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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获得财政部“全国高档会计人才”以及财政部中注协会员培养(高档班)项目证书。 #
三、评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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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评定标准北京注册会计师,组织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进行申报,将候选人推荐名单和相关资料上报南京注协。符合条件的非执业会员,请直接将相关资料报南京注协。 #
2.已评定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商会资深会员的不再重复申报。 #
3.上海注协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初步人选递交会长会审议,会长会审议通过的资深会员候选人名单在上海注协网站进行公示。 #
4.完成公示的资深会员推荐名单,报中注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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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间安排
申报对象请严格依照本通知的规定,于2023年9月30近日,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商会资深会员申请表(见附件3),以纸质版(需申请人手写签字,所在单位签订意见并加盖私章)和电子版(word)方式报南京注协会员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