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XX学院团委关于组织关系转入的说明书!

二、关于组织关系转到
1.党组织关系
(1)由广东省外单位转到的干部,须要出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名称须填写为“中共南京地委组织部”,转往单位为“中共南京学院XX大学党委”;并提醒原转出单位党组织及时完成全省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内干部信息的处理;
(2)由广东省内单位转到的干部,须要出具电子介绍信,统一在全省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内转接,直接填写:中共南京学院XX大学XX党总支。
2.团组织关系 #
团组织关系的转到需完成线上、线下转接工作。其中,线上转到需通过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由新生团干本人或所在团组织管理员进行转接操作,具体转到团组织名称须具体到“常州学院XX大学XX团总支”;线下团组织关系待即将报到后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代办,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常州学院XX大学社联”。
3.拟投档研究生入学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与档案材料一并交所在大学党组织、团委,由大学统一代办转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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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事档案未调入中学的拟投档研究生常州大学研究生,中学不接收其党、团组织关系。 #
三、关于政治思想情况初审 #
请拟投档考生自行下载复印《常州学院2023年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初审表》(附件4)。 #
政治思想情况初审表通常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并签章,没有党组织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签章;应届专科结业生由就读中学的大学(系)党组织填写并签章;没有即将单位的非应届考生由考生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单位或临时工作单位党委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签章。 #
政治思想情况初审表可随人事档案一并寄到我校,特殊情况可在开学报到时由考生上交所在大学。 #
四、关于户籍迁移 #
按照常政发【2003】99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南京城区籍新生入学时不再迁移户籍入我校,南京城区以外非定向类别新生,是否迁移户籍由个人自愿选择。
投档为非定向研究生假如选择迁移户籍,须持本人投档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分局申领迁移手续,户籍迁往单位(商大学、法大学新生填:“江苏省昆山市延政西大街南通学院西太湖学校”;艺术大学新生填:“江苏省昆山市白云路苏州学院白云学校”;其他大学新生填:“江苏省昆山市滆湖路苏州学院常州学校”),户籍迁移证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出生地等项要详尽填写常州大学研究生,而且与本人身分证内容一致。 #
未尽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或咨询研招办(0519-)。
附件1-2023年拟投档研究生调档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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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3年拟投档研究生调档函存根.docx
附件3-成都学院接受原单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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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023年拟投档研究生政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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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学院研招办
2023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