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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

2024-01-28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依据《关于推进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变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3〕16号)和《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号)要求,现就2023年度全省统计专业技术中级、中级和中级(中级统计师资格考核结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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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日9:00—8月1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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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时间和考试课目 #

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中级、中级和中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17日(礼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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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课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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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0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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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4:00—16: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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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课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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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0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

晚上14:00—16:30?????统计工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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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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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课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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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09:00—12:00??????中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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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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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大纲 #

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中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已在国家统计局官网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公布。 #

四、考区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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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在主市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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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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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全省统计考办确定并给以公布。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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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出席中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全省统计考办将按规定核发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3年内参加中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有效)。我市将参照国家合格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成绩合格标准,核发成绩有效证明,报全省统计考办备案(该证明在1年内参加中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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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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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推进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变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3〕16号)规定,出席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条件遵从以下执行: #

(一)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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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谴责统计作假、弄虚造假。 #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要求出席继续教育。 #

(四)报考出席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中学结业(含中学、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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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考出席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

1.中学结业并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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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备学院本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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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备学院大专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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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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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具备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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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考出席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

1.具备学院本科学历,取得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或学院大专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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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考出席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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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名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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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考试报考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请诸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有关新政法规、证明事项清单、办事手册、告知承诺书(样式)等初级成绩查询,详尽了解,正确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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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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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推行全省统一网上报考,考取人员可登入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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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报名人员跨地域流动导致疫情防治压力,考取人员现工作地、居住地须在上海市区域内,方可在上海市报考出席考试。经核查不符合报考范围规定的考生将作报考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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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信息 #

1.新注册的报名人员。详尽阅读报考合同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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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注册的报名人员。请登陆报考系统补充建立个人信息,待核验完成后进行报考操作。 #

3.注册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报名人员可直接报考;“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名人员后续按要求上传身分证、学历学位证书图片等信息后,即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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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补充材料说明: #

(1)2002年曾经本科以上(含中专)学历的,考生上传学历证书或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

(2)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传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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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得警校学历的,考生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

(二)信息补报 #

报名人员补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报名人员须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名人员个人信息(请报名人员确切提供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以易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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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择报考代办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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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则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名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形式代办报名事项。 #

1.报名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形式代办报名事项的,系统手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考取人员须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及补报和递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乐意承当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初级成绩查询,一经递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容许代为承诺。 #

2.报名人员做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考截至前撤回承诺。报名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形式代办报名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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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代办报名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形式代办报名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名人员,须根据报考系统提示上传有关资料并确认信息后,携带报考有关材料进行报考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交费。 #

现场核查工作由西安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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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时间:8月2日9:00—8月17日12: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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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9:00—12:00;早晨: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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