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人口普查登记复查工作的意见

人口普查登记和检查工作意见人口普查登记检查工作是整个普查的基础环节,也是关键环节。普查登记检查质量直接影响到编码、光电扫描录入和数据处理。依据《六次全省人口普查登记、复查工作条例》的规定,为着力做好登记和登记检查工作,现对我市登记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人普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施行。
#
一、登记阶段 #
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在月日至日间进行。各级人普办、普查指导员都要悉心组织、合理安排登记工作,加大检测指导,保保修量完成普查登记。
入户登记要掌握好先慢后快的工作节奏。-天普查入户登记之初,普查员要控制进度,多检测登记质量,每晚登记户数控制在-户;天之后普查员登记业务熟练了再逐步推进登记进度。争取在近日基本完成入户登记,日至日查漏补缺、攻坚克难,全面完成普查登记任务,按量转到检查阶段。
#
各级普查机构要组织督察指导,对发觉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本级普查机构掌握不定的,要及时向下汇报。同时,要及时总结登记中的工作经验和好人好事,发觉问题及时通报,加强宣传力度。普查指导员要每晚组织所指导的普查员集中,交流入户登记情况,指导普查员互审互查普查表,每晚汇副总作进度;各级普查机构都要按上级规定表式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工作进度表(具体表式见嘉人普办字[]号文件)。
#
要严肃普查登记纪律。普查登记必须严格依照入户查点寻问、当场补报的形式进行,禁止入户而不入户照搬相关资料完成普查登记任务。镇级人普办必须将普查员手中的户籍整治资料、清查摸底表等分户分人资料集中保存在镇(街道)人普办,县(市、区)人普办应强化对各县(街道)分户分人资料集中保管工作的检测,确保不发生应入户而不入户照搬相关资料现象。一旦发觉应入户而不入户照搬相关资料问题,各级应严肃处理。
#
二、登记检查(月日—日) #
检查工作是提升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勿必给与高度注重。登记结束以后,应立刻组织登记检查工作。 #
检查工作从月日开始到月日结束人口普查不登记后果,在检查阶段对登记普查表长表、普查表短表、死亡表、境外人员表全面组织检查,把差错增加到最小程度。各镇(市、区)人普办要着力强化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督察,镇(街道)人普办要强化对普查区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测,普查指导员集中精力组织普查员认真抓好检查,决不能走过场。 #
(一)检查的组织方式。普查登记结束后,各县(街道)于月日应组织普查指导员集中交流登记工作情况,并布置检查工作、提出检查要求,及时返回整治摸底表、户口整治资料等相关调查摸底资料,供普查员核实。检查工作原则上以普查区为单位集中进行,普查新村数目多的普查区可分片组织检查;普查员是登记检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普查指导员是检查工作的组织者和出席者,镇(街道)人普办对检查工作负有指导和检测的责任,县(市、区)人普办对检查工作负有领导和督察的责任。要悉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好检查工作。
#
(二)检查的方式。检查采取三种方式,即自查、互查和议查。 #
、自查。从月日至月日,安排二天时间进行自查。
#
()普查员首先要依据《普查新村地图》和《户主姓名底册》检查校对是否应当登记的户已全部登记,有无遗漏和重复,非常要检测可能有外来人口居住的地方是否查到。
#
()检测自己登记的普查表有无差错、漏项。普查员对自己负责登记的《普查表》(长表或短表)、《死亡人口调查表》和《境外人员普查表》要逐项、逐人、逐项地进行检测。 #
()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按“人工逻辑检测规则”进行核查人口普查不登记后果,发觉差错或疑惑应重新入户核实,要据实更正。,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