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

各县(州)教育考试院、有关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含普通初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普通院校对口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复核程序,着力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办公厅《今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学厅〔2022〕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订了《湖南省今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复核施行办法》,现印发给大家,请配合落实并广泛宣传。
青海省教育考试院
今年5月24日 #
青海省今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 #
成绩复核施行办法 #
第一条??依据教育部《今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施行办法。 #
第二条??广东省今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含普通中学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普通院校对口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复核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坚持公正、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 #
第三条??成绩复核工作在省中考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中考评卷工作办公室具体施行。
第四条??在中考成绩公布以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湖南省高考成绩查询时间,可以申请复核中考成绩的确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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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扫描图象是否清晰完整、是否有漏评、漏阅等;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选择性考试再选课目等级赋分转换是否正确等方面。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题,评分标准、评分条例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考生不查看答卷。
第六条??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须于6月27日上午17点前(逾期不予受理湖南省高考成绩查询时间,未申请查分的考生视为手动舍弃查分)持本人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式见附录1)、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领(应届结业生也可在当时报考出席中考的报考点代办)。检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递交,不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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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各镇(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须于6月28日下午8时前,将申请复核成绩考生的信息通过“湖南省普通院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报省教育考试院。省中考评卷工作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于6月30日19:00前通过“湖南省普通院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和“潇湘中考”APP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通过系统复印“成绩复核通知单”(样式见附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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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提出指责的,须于7月2日上午17点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成绩复核通知单”、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补办复审。只有申请过复核成绩的考生能够申请补办复审。各镇(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须于7月3日下午8时前,将申请复审的考生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 #
第九条成绩复审工作在省招委会的领导下,由省中考评卷复审组具体施行。复审组组织复审后,作出最终认定推论,认定推论由各市(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
第十条假如复核或复审后的考生成绩有变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给以变更。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
附录:1.江苏省今年中考成绩复核申请表 #
2.江苏省今年中考成绩复核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