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根据教育部及省招录办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使我校今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知法守法,积极向下,身心健康。 #
(二)申请人必须为具备推免资格的普通高等中学应届专科结业生且具有推免生资格。 #
(三)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郁,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
(四)品行优良,诚实守信,无任何学术不端等行为。 #
二、接收专业
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详见附件《渤海学院今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
三、申报程序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报名我校,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专科结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补报志愿并出席复试。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出席当初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投档资格。 #
四、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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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我校推免生,复试报到时需递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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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渤海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见附件,电子版发至); #
(二)专科就读中学教务部门开具的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中学教务部门私章; #
(三)专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并加盖中学教务部门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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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院语文考试等级证书打印件1份(小语种递交相应水平证书打印件1份);
(五)学院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证明打印件;
(六)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的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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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中学生只需递交《渤海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其他材料参照本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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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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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生复试分为专业面试、面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总分100分。复试成绩总分高于60分,专业笔试成绩高于18分者不予投档(不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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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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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生大学按照复试情况提出拟接收名单,报请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最终拟接收名单。 #
(二)中学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投档通知,考生收到待投档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投档,否则视为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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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接收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十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研究生大学发出拟投档通知,报省招办初审。 #
七、学制 #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两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汉语国际教育、法律(法学)、物流工程与管理、金融、体育教学、社会体育指导学制为二年外,其它均为五年。学术型最长修业期限为6年,专业学位最长修业期限为5年。
八、收费标准及奖助新政 #
1.杂费标准 #
杂费标准以四川省物价审批备案为准渤海大学研究生,按学年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专业目录。
2、奖助新政 #
我校构建了多元的研究生奖助新政体系,推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等奖助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基础学科、“新文科”“新工科”整体实力,积极构建交叉学科,提高跨学科水平,构建多样化、多样性的研究生奖助新政体系,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名我校,特筹建“研究生校友专项奖学金”: #
1.理、工、管理类学科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第二学年初经考评合格,一次性享受专项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 #
2.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具体参见研究生“校友专项奖学金”支持学科分布表),第三学年初经考评合格,一次性享受专项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 #
3.一流学院建设院校(含A类36所、B类6所)普通全日制专科结业生及一流学科建设院校(95所)所在的一流学科专业普通全日制专科结业生,第一学年底经考评合格,一次性享受专项奖学金,金额为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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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一条与第二条奖励不可以兼得;第三条奖励可以与第一条或第二条奖励兼得。 #
九、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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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科期间作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生在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事先征得原单位同意。
(二)获得推免资格的中学生,专科学习期间出现不能正常结业等情况的,取消投档资格。
(三)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出席当初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投档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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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人必须保证考取信息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确切性,一经发觉申请人补报的报名信息或递交的材料不真实,取消投档资格。
十、若上级部门在今年招生年度颁布新的招生新政,我校将做相应调整渤海大学研究生,并及时发布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