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确定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方式及评审条件

近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关于开展今年全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山西省今年经济系列高级职称报送受理日期评审时间为今年10月17日 截至10月27日,今年高级经济师考核办法和考核条件也已确定。 部分相关内容如下:
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采用组合评审方式。 申请人须按要求参加2023年、2023年、今年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符合国家资格标准; 今年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为58分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绩达到59分、59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考,只能报考今年高级经济师职称复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候选人取得的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
1.道德条件 #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申请高级经济师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自律,忠于职守,诚实守信; 热爱自己的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2. 学历
必须具有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 对在街道(乡)、社区(村)从事经济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且业绩突出的基层一线人员,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三、资格条件 #
如您已担任经济师或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5年以上,将于2023年底就任现职; 毕业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为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2年以上,即2023年底就任现职。基层应聘为经济师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10年以上。
相关系列(专业人员)是指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等专业职称; 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从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 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中级职业资格及其他相关职业资格,须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定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和从业年限; 符合《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和职称目录》中所列经济学相应专业资格教师职称,从事经济管理工作,具备报考高级经济师资格。
4、工作经历条件 #
能够系统掌握经济工作的专业理论、方法、技术和相关政策法规。 能够设计和实施经济项目或者经济活动计划,促进经济活动有序、合规发展。 工作业绩比较突出,能够指导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参与经济工作的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地开展工作。 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能够开展经济工作政策和实践研究,创新企业管理理念和专业方法。 #
担任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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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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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活动3年以上。 #
(三)主持或者作为主要骨干参与组织实施一项以上国家级、省部级、两项以上政府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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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持小型企业经营管理活动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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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从事经济专业研究并承担省部级项目1项以上,或者市厅级项目2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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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从事经济专业工作,为全面提高本部门(单位)的经济管理水平作出重大贡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
五、业绩结果条件 #
担任经济师或者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期间,连续2年以上取得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者为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二)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创新经营管理,为提高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做出重大贡献;使企业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
(三)主持或者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市级以上重点行业规划、政策、法规的制定,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取得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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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省级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技术鉴定和全程准备和管理,并达到投放后的预期目标投入使用。 #
(五)在主持小企业经营管理的同时,为企业经营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 #
(六)从事经济研究并获得省部级奖励或者市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成果(定为级内获奖者)。
(七)从事经济学专业的业务骨干,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高价值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大幅度提高效率(效益)做出重要贡献的工业经济发展。 活动具有显着的导向作用,产生显着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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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业技术经验(能力)条件和工作成果(业绩)条件中,对于经营管理人员来说,“主持人”是指单位的领导成员,“主要骨干”是指单位的中层管理人员。 项目管理人员,“主持人”指的是项目主题的第一人; “主要骨干”是指国家级项目课题2-10人、省(部)级项目课题2-8人、市级或大型项目课题2-8人企业项目主题。 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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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术技术条件
担任相关专业经济师或中级职称以来,发表过本专业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和著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在国家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山西日报》等报刊理论版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经济管理方面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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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为主要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专着或译着1部以上,且自己撰写的部分不少于5万字。
(三)在本专业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或综合性报纸的理论版面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四)在本专业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撰写经济分析等类型报告并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评2次以上;受到地、市级以上领导批评3次以上并受到通报批评的。 转型、采用。 #
学术论文须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一致,并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字数不少于2000字。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是指《中文核心期刊概览(2023年版)》收录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收录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期刊)。 #
各类报告是指作为主持人(排名第一)或作为主要骨干(排名前1/3)完成的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经济咨询报告、研究分析报告、项目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计划等。 软主题研究等 #
提交的论文必须附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国家知识基础设施之一的检索页面。 作品需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CIP数据核数核对”网站检索页面。 ,并同时加盖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公章。 #
学术技术专着是指由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适合经济学家及以上人员参考和应用的学术技术专着。 #
答辩材料必须是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者组织成论文格式的论文章节。 #
七、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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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高级经济师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 自任职以来,当年或上一年度必须通过年度考核不少于5次(并获得博士学位不少于2次)。 必须合格或以上。 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当年工作年限不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加计算。
8. 特殊的申请审核条件 #
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符合道德品质和考核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例外申请高级经济师资格: #
(1)作为主要实施者(前3名)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国家行业最高奖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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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国家行业最高奖三等奖1项,或者省级行业最高奖2项以上。 #
(三)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取得利税500万元以上。 #
(四)主持完成省科技计划项目(基金)和省重点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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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继续教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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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工作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考核参考条件报送。 #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成绩不是申请审核的必要条件,可自愿提供证书作为审核参考。 #
六、申请程序
(一)个人自我声明。 符合审查范围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逐步申请。 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管理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且符合资格以外的其他申请条件的,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首次职称评审。 对于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称评审申请,将其专业工作经历和学术技术成果验证材料提交相应的高级评审委员会审查认定相应的职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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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行民主评审。 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组成的评审组,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和核查,对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水平等进行评价。申请人的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 对能力和绩效贡献进行综合评价。 单位根据评审组的意见出具评审意见。 鉴定意见必须载明申请人的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能等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印章。 #
(三)逐级审查申请。 属于省级部门、省级大型企业或者人事档案由省级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申请人,应当经主管部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省级人力资源市场审核后提交。 #
私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自愿申报参加劳动关系所在地职称评审。 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经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定条件最新变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申请提交评审委员会。 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区(工业、工业园区)等民营企业职称申请受理服务点申请,或由劳务派遣单位申报的,在完成审核、公示、推荐等手续后,报当地社会部门按程序办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还将申请报送评审委员会。 #
人事档案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用人单位可以办理审核、公示、推荐等手续。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评审委员会。 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可以通过现工作单位所在渠道申请职称评审。
七、相关要求 #
(一)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认真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和推荐工作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定条件最新变化,实行“三公示”制度,即“审查条件、程序、个人申请材料、单位评审意见。”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
(二)严格申报工作纪律,实行“双承诺”制度。 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必须在评审表相应栏目中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签字确认。 对提供虚假材料、抄袭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职称的,取消当年参加或通过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并列入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记录期限为3年。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必须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采取改正措施。 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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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申请方法 #
现场受理经济类高级职称申报。 投稿受理期限为今年10月17日至10月27日(工作时间)。 申请材料由各主管部门指定人员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 提交材料时,须提交相应原件供查验,审核后退回。 请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载专区”()下载申请审核所需填写的各类表格。 #
如需了解具体申请条件及其他相关内容,可访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不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可以申请职称评审吗? #
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申请职称评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对单位以外、系统内未组织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一切对民营企业平等开放。 #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以在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设立的职称申报服务点,或者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联合会等社会组织申请职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学会。 #
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私营企业兼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三年内可在原单位申请职称按照规定,其创业、兼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将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
私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外派出国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规定在外派地申请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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