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条例》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条例[2023]号) 1)、《关于做好202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4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83号),为做好我省202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
1、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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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并对成绩在所有科目均符合相关标准。 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对各科成绩符合相关标准的考生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并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协商确定。审查总体情况,并形成最终意见。 #
2、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
(一)高级考试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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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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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 09:00-12:00 #
《高级经济实践》 #
9月12日 14:30-17:30 #
《高级经济实践》 #
(二)初、中级考试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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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主题 #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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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
09:00—10:30
《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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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00 #
《专业知识与实践》 #
11 月 21 日 #
下午 #
14:30—16:00 #
《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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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7:30
《专业知识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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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22 日 #
早晨 #
09:00—10:30 #
《经济基础》
10: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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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与实践》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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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30—16:00
《经济基础》
16:00—17:30 #
《专业知识与实践》 #
原则上各区、市设立考试中心。 #
三、考试科目及答题方法 #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各层次包括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税、金融、保险、交通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 、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
考试形式为全电子化(即机考)。 考生可以登录以下网站:通过模拟答题系统进行模拟考试,熟悉考试答题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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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高级考试 #
高级考试由“高级经济实务”一科组成,题型以题型为主,客观题相结合。
高级考试分为上午和下午两批,在一天内进行。 各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3小时,考生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
(二)初、中级考试 #
初、中级考试均包括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与实践”,题目全部客观。 初、中级考试分四批,分上午和下午两天进行。 各级别、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考试每科时长为1.5小时,每科可提前15分钟提交。 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生,两个科目的考试将一起组织,按科目连续答题。 总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两个科目可以提前30分钟交卷并离开考试。 #
(三)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严禁携带(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材料进入考场。 考场提供草稿纸,考生考试时可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铅笔。 #
(四)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应仔细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2)和《机考考生考试须知》(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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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措施 #
参加高级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资格标准,才能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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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起,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周期为两年。 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
五、申请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道德操守和职业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在相应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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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并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学历(含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及以上学历者,均可报考初中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 #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不少于6年;
3、具有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至少4年; #
4、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 #
5、具有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至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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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具有博士学位。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10年以上; #
2、具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学士学位、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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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 #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和从业年限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四)取得导游、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从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与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相对应; 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从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一级、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相关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人员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和从业年限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职业和职业资格。技术资格,可以作为报考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
(五)2023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 此前按照规定取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专业职称,可以作为报考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复审的条件。 具体由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六)报到条件规定的相关专业工作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六、报名及预审抽查
(一)网上报名。 202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高级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9:00至2023年7月20日16:00; 初、中级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9:00至8月6日16:00。 #
已备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且在备案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上述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填写报名信息时,会收到提示,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必须在我省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到报名考试区所在的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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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减轻考生跨地区流动带来的新冠肺炎(COVID-19)防控压力,考生应在工作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报名考生须拍摄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具有白色背景。 对于2023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报名的考生,原则上不更改照片。 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位表、证书以及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 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抽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抽查结果。 #
(6)网上支付。 高级考试的缴费期限为7月22日至7月26日。 初、中级考试缴费期限为8月8日至14日。 未经抽查且结果正确的申请人可以付款。 抽查结果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取消缴费操作。
(七)准考证打印。 9月4日至11日,参加高级考试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1月13日至20日,初、中级考试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
7. 考后复习 #
(一)审查对象。 截至 2023 年,所有科目均取得资格预审成绩的考生。 #
(2)上传补充材料。 审核部门将通知对资格有疑问的审核主体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上传补充证明材料。 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评审资格。 #
(三)公布评审结果。 省人事考试机构将符合颁发证书资格的考生名单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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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后复习、答辩联系方式。 审查对象有权依法陈述、申辩。 对考试资格复核决定有异议的,可自复核机构发送短信或电话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的市考试行政部门陈述、申辩向审核主体查看审核结果,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答复。 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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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部门(机构)的要求办理申请相关事宜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 申请人确认报名后,所缴纳的费用将不予退还。 考生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书,或者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按照《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的规定给予处分。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规行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 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八、证书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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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可在网上公示期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处理平台”()自行打印《资格证书》。 该证书与全省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9. 收费事宜 #
根据省财政厅和原省物价局《关于部分人员考试收费标准转为官方标准的复函》精神(苏物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 )、202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用为:每科每人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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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考试大纲及教材收藏 #
(一)2023年版经济考试各级别、各专业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
十一、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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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于近期发布关于人员考试期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通知。 请考生近期关注省、区级人事考试机构官方网站。 #
十一、其他事项
(一)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202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方案》(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各方面考试工作。 考试报名期间,应当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在专业网版块“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查看联系方式,查询报考事宜。 #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筛选相同答卷。 那些被认定为相同答卷的人,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将被视为无效。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试卷和答题纸(纸),防止他人抄袭、制作相同答卷。 #
附件:1.202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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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机考考场规则 #
3. 机考考生考试须知 #
4、咨询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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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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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7 月 3 日
(本文向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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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基于计算机的考场规则 #
1、考试前30分钟,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本科目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 将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放在座位右上角。
2、严禁携带指定以外的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与考试相关的物品进入座位。 对于一些计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提供草稿纸,考生考试时可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铅笔。 #
3、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为准。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3小时,考生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初、中级考试每科时长为1.5小时,每科可提前15分钟提交。 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生,两个科目的考试将一起组织,按科目连续答题。 总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两个科目可以提前30分钟交卷并离开考试。 #
4、按照考试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 不得擅自冷、热启动计算机、关闭电源或进行与考试无关的其他操作。 违反者自行承担责任。 #
5、考场必须保持安静,学生必须独立作答。 不得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如有异常情况,可以举手提问。
6、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服从安排。 #
7、相关考试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或讨论。 #
八、违纪违法行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门 #
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处理。 #
附件3 #
机考考生考试须知
1.本次考试为电子考试。
2、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指定考场并就座。 #
3、严禁携带规定以外的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与考试相关的物品进入座位。 对于一些计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提供草稿纸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考试时可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铅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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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为准。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3小时,考生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初、中级考试每科时长为1.5小时,每科可提前15分钟提交。 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生,两个科目的考试将一起组织,按科目连续答题。 总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两个科目可以提前30分钟交卷并离开考试。 #
5、登录考试系统后,仔细阅读《考场规则》和《操作指南》。
6、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凡违反考场规定,影响考试成绩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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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相关考试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或讨论。 #
八、违纪违法行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 #
9、提前通过人事考试机构官网的模拟答题系统熟悉考试答题界面。 #
10、提前一天熟悉准考证上注明的考试地点,并在考前确认具体地点和乘车路线。 请考试当天预留足够时间,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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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热线 #
1.考试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热线 #
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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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后资格审查陈述及答辩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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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隶属于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与淮安市职工技术等级评定办公室拥有两个品牌、一个团队。 是负责各类人事考试的职能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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