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与答辩的通知

根据《河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用环节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自学毕业论文(论文)统一格式要求》、《河北大学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规则》、《河北大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暂行实施细则》(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规定,我校对毕业论文的写作和答辩要求现将(设计)等事项通知如下: #
1.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要求
1、根据导师意见修改论文,确保论文要素齐全、内容充实、讨论充分、观点明确、格式规范。 严禁他人代写和抄袭。
2、论文字体、字号、版式格式参见《关于自学专业实践部分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四、考核须知(七)本科专业毕业”。河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发布《2023年下半年河北大学情况》。 论文(设计)选题和写作注意事项 4、《商科、经济学……等专业选题须知》经过认真修改。 #
特别提醒:申请攻读学士学位的考生应对论文进行自审。 根据河北大学学位评审委员会要求,自学本科毕业生正式申请学位时,学校将对其毕业论文进行审核(通过国家知识基础设施数据库检测)。 论文正文重复率超过20%的,取消其学位授予资格。 如果考生的自考作文重复率较高,请尽快修改。 #
2、答辩所需材料
1. 身份证 #
2.期末论文四份(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论文封面样式】)
3、毕业论文电子版(可复制至U盘供论文修改) #
4.导师修改意见复印件 #
5、毕业论文评分表(见附件1)。注:考生需提前下载并打印《毕业论文评分表》,并用黑色或蓝色笔仔细填写毕业论文评分表的相关内容,包括专业、答辩组、答辩编号、导师姓名及考生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论文题目、完成日期(定稿日期),具体答辩组及答辩编号详见附件3:答辩组安排桌子) #
6. 诚信承诺书。 样式见附录2。
三、报到及答辩时间、地点 #
1. 报名及答辩时间: #
详情见附件3,点击导师姓名即可查看 #
2.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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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本部南校区成人教育楼一楼大厅 #
【火车站乘坐22路、27路; 在汽车站乘坐22路、17路到河北大学站下车; 东站乘坐K2路到汽车站换乘22路、17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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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名要求 #
1、考生将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毕的《毕业论文评分表》及论文定稿交给工作人员。
2.查看具体防御位置。 #
五、答辩程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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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辩考生按照自己的答辩组和答辩编号,按照指定答辩编号的顺序进行答辩。 #
2、到达考场后,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并亲自签到。 #
3、考生将两篇论文和导师的修改意见交给答辩老师,并用3分钟陈述论文主要内容河北大学自考专业,答辩老师针对论文提出问题。 考生回答问题应简洁、清楚,答完问题后答辩结束。 #
4、考生答辩后,向注册处提交纸质版论文定稿(如答辩老师未对论文定稿提供任何修改,则定稿视为定稿) ;如答辩老师对论文定稿提供修改,修改后的版本将作为论文定稿)(注:未提交论文定稿者不予评分)。 #
6、拟申请学位的考生后续工作的具体要求(不申请学位的考生忽略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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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申请学位的考生于9月22日8:00至9月18:00通过“自学登录门户”中的“期末论文”上传论文定稿电子版29(用word文本,文件名为自己的准考证号,用rar软件压缩上传。电子版文件包含论文的全部内容,即封面、摘要、关键词、目录、文本、参考文献)。 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电子版,无论文本分数如何。 #
2. 保留期末论文电子版,以备将来申请学位时使用。
3、如果论文成绩为65分,可以暂时跳过毕业手续河北大学自考专业,重新注册、选题,参加11月20-25日的下次答辩。 #
4、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考生应于2023年3月上旬登录河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看学位申请相关通知。
7.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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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答辩的考生应于10月20日后查询论文成绩,登录本网站,按照通知进行查询。
八、办理毕业时的注意事项
1、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于11月20日至25日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提出毕业申请,并按要求办理手续。 #
2、工商企业管理(中小企业管理)专业考生在申请毕业时应注意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 申请本专业毕业时,代码为“”。 如果选择“工商企业管理(代码)”专业,将无法申请毕业。 请特别注意按时毕业。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必须清楚记住自己的答辩组和答辩号。 由于到场人数较多,恕不接受考场内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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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需创建PPT文件。 #
3、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答辩。 如果他们缺席防守,则不会得分。
附件1: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毕业论文成绩表 #
附件2:诚信承诺书 #
附件3:答辩分组日程(点击导师姓名可查看分组、答辩编号、报名及答辩时间) #
第一组指导老师:李世忠、徐树林、刘伟
第二组导师:米新丽、李志波、谢永乐 #
第三组指导老师:沉展波、张海、杨丽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