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册会计师(CPA)会计辅导:金融资产(4)
          贷款和应收款项  
  一、贷款和应收款项概述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一般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等,由于在活跃的市场上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从而可以划分为此类。 # 
企业所持证券投资基金或类似基金,不应当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二、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
| 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 初始计量 | 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计量 | 
| 后续计量 |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 |
| 处置 | 处置时,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一)贷款 
  1.未发生减值 
  (1)企业发放的贷款 
  借:贷款—本金(本金) 
  贷:吸收存款等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2)资产负债表日 
  借:应收利息(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利息收入(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收回贷款时 
  借:吸收存款等 
  贷:贷款—本金 
  应收利息  # 
  利息收入(差额)  
  2.发生减值 
  (1)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同时: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本金、利息调整) 
  (2)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利息收入 
  借:贷款损失准备(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贷:利息收入 
  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3)收回贷款 
  借:吸收存款等 
  贷款损失准备(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 
  3.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 
  4.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损失准备 
  借:吸收存款等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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