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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注册税务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2012-09-15 来源: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作者:第一考试网

关于2012年度广东社会工作者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 #

  根据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统计分析,经商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合格标准 #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社会 #

工作者

#

助理社会 #

工作师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均为100分 #

均为60分 #

社会工作实务

#

社会 #

工作师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社会工作实务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注册 #

税务师

#

税法(一)

#

均为140分 #

均为84分

#

税法(二)

#

税收相关法律 #

财务与会计 #

税务代理实务 #

100 #

60

#

#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相应专业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9月15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两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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