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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天津注册税务师考试合格标准

2012-09-15 来源:天津人事考试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2012年天津注册税务师考试合格标准 #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和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7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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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

#

税法(一) #

140

#

84

#

税法(二) #

140

#

84 #

税收相关法律 #

140

#

84

#

财务与会计

#

140 #

84 #

税务代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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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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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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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领证须知:
  1、考试成绩已全部合格(含累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2年9月20日至21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地址在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与网上报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清考试年份、考试名称、考生姓名、报名序号,用于制作合格证书。
  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到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补交。
  3、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尚未将合格证书发到各省市,目前尚不能确定领证日期,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计合格)人员的领证时间将在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上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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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2年9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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