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建筑考试 > 二级建造师 > 考试动态 >

安徽省马鞍山市公布2009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2010-05-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安徽省马鞍山市公布2009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

关于公布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09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违纪停考人员名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98号)精神,现将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等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市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

  一、合格标准 #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0分  50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20分  50分 
专业工程
管理与实务 
公路工程  均为120分  50分 
水利水电工程  60分 
市政公用工程  50分 
建筑工程  40分 
矿业工程  55分 
机电工程  55分 
#

  二、证件办理

#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及时通知考试合格人员,于2010年5月10日—25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证书登记事宜(联系电话:2324449)办理时需提供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到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和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二O一O年五月七日 #

责编:admin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