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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补办具体事项

2010-11-03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山东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补办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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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
  5个工作日。
  (三)制证制章
  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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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到制证区的材料为:《北京市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证书制作审批表》、空白证书、公告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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