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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1年建造师注册证章领取(第十九批)

2011-09-23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广东2011年建造师注册证章领取(第十九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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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建造师的增项、延续注册已办结。请接本通知二个月内,建造师本人携带身份证前来领取注册证章;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属地为汕头、顺德、韶关、揭阳市的人员到当地市住建局领取;二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属地为揭阳市的人员直接到揭阳市住建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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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项注册通过人员需携带原注册证章。附件第8批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由于证章有效期已到,办完增项注册取回证书后需提交办理延续注册手续,注册印章待延续注册审核通过后再重新发放。 #

领取二级(含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证章的,需携带已完成必修、选修继续教育各60学时的《学时证明》,每增项注册一个专业加选修3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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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领取注册证章时,切记打印建造师所在批次和序号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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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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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时间:8:30-11:30,14:00-17:00 

附件:
1.2011年第2批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1982人
2.2010年第7批二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621人
3.2010年第7批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名单85人
4.2010年第8批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名单18人(无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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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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