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建发〔2023〕1062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施行办法〉的通知》(建人〔2023〕67号)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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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时间与课目 #
(一)考试时间:2023年9月25日 #
(二)考试课目:
考试课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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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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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
9:00~12:00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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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
其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考生可依照工作实际工作须要选报其二。 #
二、报名条件 #
(一)凡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养和道德品行,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出席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级别为“考全科”): #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学院本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学院本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
3、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院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学院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期限相应降低1年。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在报名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只需考取《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1个课目(报名级别为“免一科”):
1、已取得浙江省核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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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学院专科结业生(工程管理专业与工程造价专业评估通过中学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结业时间须在首次通过评估时间以后与专科合格有效期内)。 #
(三)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某项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报名其他专业只需选报《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1个课目(报名级别为“增项专业”)。
非常说明:二级造价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学历不包含职高、技校及高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年限的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均估算到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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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时间 #
报考时间:2023年7月19日09:00-7月23日17:00 #
交费时间:2023年7月19日09:00-7月24日17:00 #
考生请登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综合服务中心)网站(网址:)步入办事大厅考试考务窗口的网上报考系统完成报考和缴费流程。 #
四、取得资格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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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2个课目考试(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对于免考基础课目的应试人员,必须通过专业课目考试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 #
五、报考事项 #
1、报名人员应按报考系统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在作出符合报名条件等真实性承诺后,如实补报“报名表”,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蓝底电子护照照(护照照,jpg格式,二寸、180KB≤文件大小≤300KB)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报考时所上传的蓝底相片,将直接用于准考证、资格证书,请谨慎选择)。报名人员还需按报名级别上传以下材料:身分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在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下载复印,其中2002年及曾经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科以上学历及军事高校学历无需上传),本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上传一个即可、免科考生需按报考条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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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人员在填完“报名表”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后即可用使用具有银联标示的建行卡(需提早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财付通支付考务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每人每科51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每人每科59元。缴费成功后,报考程序完成。 #
3、报名人员在补报信息时要认真复查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及相片。若发觉报考信息有误,可在缴费前自行更改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及维护相片,缴费后未能自行更改,须按所报专业联系相关部门。
4、已在网上缴费的考生,可于9月17日9:00至9月25日17:00时登陆综合服务中心在线复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出席考试。若发觉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按专业联系相关部门处理。
5、考生应对照报名条件诚信报考,原则上只容许在现工作地或户口所在地就近报名。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号或手机号等)、选错报名信息(如级别、考区、专业和课目等)、传错相片、未缴费或错缴费、不符合报名条件等导致出席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
6、需申领收据的报名人员,持个人身分证(集体发放收据的持单位介绍信及考生名单)在综合服务中心票据室发放收据。发放收据截至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17:00时。 #
六、考试大纲 #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3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
七、考后事项
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将试行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在考试报考时签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承诺书》,考前不再进行资格初审。待成绩合格线公布后,将对成绩过线人员进行网上资格核查,核查通过人员才可获得资格证书。资格初审及领取证书事项另行发文通知。 #
八、有关要求
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循考试纪律,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觉,将严格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考后如有涉及报名条件等方面情况反映的,经核查属实,取消考试成绩,计入诚信档案,并承当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