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湖南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是怎么安排的

青海的诸位考生:
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公告暂未公布,打算考取2023年二级建造师的考生早已开始打算了,下边来瞧瞧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资格初审是如何安排的?须要初审什么材料? #
青海2023年二级建造师资格初审安排: #
2023年云南二级建造师现场资格初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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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资格审查推行审核和复审两级审查,突出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2.市州人社部门对审核结果进行复审,及时公布公示复审结果,接受举报。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办相关证书。成绩和合格线公布后进行资格复审。 #
2023年云南二级建造师现场资格初审材料:
(一)审核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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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考试报考表》1份,此表用于存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网上报考系统自行下载,用A4纸复印。2.结业护照。3.身分护照。4.报名人员觉得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
报名人员和资格审查部门在学历、资历、专业等方面按以下要求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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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需在本类别(专业)首次考试前获得国家教育、人社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即2023年度新考取人员需在2023年度国家规定的考试日2023年6月2日(含)前取得相应学历(以结业证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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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学历即能在学信网上查询,或广东省大职高中学中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网站查询,或能在技工高校结业证书网上查询系统查询,或人社部门的技工高校结业学籍认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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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限估算到2023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期限(含实习年限),不估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期限。在职人员报考硕士生,学习时间估算工作期限(须有人社部门核准的连续就业社保证明);非在职人员硕士生学习时间不估算工作期限。 #
出席非全日制成教、自考等成人类职高、大专、本科、硕士等后续学历学习期限可累计估算工作期限。 #
报名人员工作期限估算方式举例如下:①取得全日制学历后直接出席工作无后续学历的,工作期限从取得最高全日制学历算起。如:2012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出席工作无后续学历,2023年考取,工作期限为2013年—2023年共6年。②取得全日制学历出席工作后又取得后续学历的,相关工作期限可累计估算。如甲2012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出席工作,2013年—2023年取得非全日制学历,2023年考取,工作期限为2013年—2023年共6年;乙2012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出席工作,2014年—2023年取得全日制学历,2023年考取,工作期限为2013年1年、2023年—2023年2年,累计共3年。多个学历依这种推。 #
对专业有要求的,一律参照国家《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专业归类执行。所学专业在“专业参照表”中未列举又无法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递交在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程设置表”(由原结业高校开具),由所属考区资格检查部门给以初审认定。 #
(二)复审材料要求 #
1.早已所在单位审核后签字签章的《资格考试报考表》1份。 #
2.所在单位签字签章的从事工作期限的证明材料。 #
3.持教育部门学历的,开具早已所在单位审核合格的初审查验结果:
①国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页面、或省教育厅中等职业中学结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页面、或广东省结业生就业网(//)学历认证查验页面、或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学历认证查验页面;
②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
③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还须递交非全日制之前所取得的早已审核合格的全日制学历证书打印件1份。
4.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技工高校变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施行意见》(湘人社发〔2023〕46号)精神,规定“技师大学中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结业生,根据全日制本科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新政”、“高级技工中学、技工中学结业生根据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新政”。持技工高校结业学历的,开具早已所在单位审核合格的初审查验材料: #
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高校结业的,提供长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高校结业证书查询系统(//:81//query/.jsp)的查验结果页面; #
②2023年之后技工高校结业的二建考过了资格复审害死人,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省结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结果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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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其他年度结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
(三)有关要求
1.资格审核时,由报名人员提供身分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审核时,觉得需存留备用备查的,可打印核实后,在打印件上签订“与原件核实一致”,原件返还报名人员。 #
2.资格复审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初审,重点对审核单位开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复审时不得再要求考取人员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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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有材料打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私章,《资格考试报考表》相关栏目还需验证人签名负责,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审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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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相关责任追究
(一)考取人员等的责任追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推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精神,考取人员在报名前勿必了解相关报名新政,承诺所填信息如身分、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的真实、完整、有效,承诺本人完全符合相应考试报名条件。大力加强信用约束,如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递交虚假信息等,将根据湘人社函〔2012〕526号、人社部令第3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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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实补报相关信息但不符合条件,作符合报名条件虚假承诺出席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文发证,考试费用不予返还,并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名人员错过重新报考参考时间的自行负责。 #
2.凡递交虚假材料(假身分护照、无效学历、假资历护照、假专业材料等)出席考试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与相应处理。 #
3.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民事责任。对其行为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的情形的,①伪造、变造、买卖或则诈骗、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图章的。③伪造、变造、买卖市民身分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分的护照的。依法追究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诈骗、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图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分护照罪。
对其行为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二、三、四款的规定,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刑期或则判刑,并处或则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刑期二建考过了资格复审害死人,并处罚金。②为别人施行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则其他帮助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③为施行考试作弊行为,向别人非法转让或则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卷、答案的,根据第一款的规定处罚。④代替别人或则让别人取代自己出席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徒刑或则管制,并处或则单处罚金。依法追究其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转让、提供试卷答案罪;取代考试罪。 #
4.报名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计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全国范围内给以通报。
(二)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1.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及工作人员要强化对报名人员相关信息的核实把关,协助弄虚造假的,一经发觉,严肃处理。2.出席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不严格把握报考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别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停止其继续出席当初及之后年度资格审查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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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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