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年二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时间在什么时候?

官方8月17日回复:“二建成绩将于近日公布。”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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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好,广东省人社厅已发布2023年二级建造师成绩合格标准,并确定于8月17日9:00发布考试成绩。请问广东省2023年二级建造师成绩合格标准是否与广东省统一?何时能发布成绩?
答:你好,因为涉及江浙沪两省一市合格标准的统一,暂未确定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 #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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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山东省2023年二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时间在哪些时侯? #
答:你好,2023年二建成绩预计于9月下旬公布,请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 #
广州 #
问:请问2023年二级建造师的考试,哪些时间可以查分? #
答:你好!依据《上海市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沪银行[2023]11号),考生可于2023年8月中旬通过报考网站查询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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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广州市2023年二建报考公告强调:
考生可于2023年8月中旬登陆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查询考试成绩,证书领取事宜也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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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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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省2023年二建报考公告强调: #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3年8月发布,考生可登入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各科目考试成绩的合格标准另行通知。
上海
问:目前好多省份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已出,也有好多省份明晰了成绩查期时间,请问我省哪些时侯出成绩呢?或着当前已到哪些阶段? #
答:2023年上海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预计8月末公布,届时敬请留心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栏目。 #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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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提醒不要听信个别培训机构虚假信息,成绩预计将在八月末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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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湖北省2023年二建报考公告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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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9月之后,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考试成绩。 #
(二)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发放事宜根据属地化原则进行。报考时选择“省直报考点”的报名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发放公告。其他报名人员请关注各省证书发放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发放网址及电话”)。市直考区证书发放咨询电话:-12333-0。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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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3年二建报考公告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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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试工作计划,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9月末前公布。请报名人员关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
青海
青海省2023年二建报考公告强调: #
2023年10月中旬通过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基础抓得好,学习没苦恼”目前2023二级建造师考试刚过,对于今年二建考生们来讲,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打!牢!基!础! #
明》二建成绩多久出,请考生仔细阅读后再申领成绩核查相关事宜。” #
(2)辽宁:8月20近日成绩复核 #
如考生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有疑义,请在2023年8月20日24:00前在“报名系统”内递交成绩复核申请(无需递交书面申请),逾期均不予受理。 #
主观题成绩复核按规定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确切,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题进行重评。省住建厅和省人社厅将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共同组织复核工作,成绩复核结果将于2023年8月27日反馈,考生可自行登入报考系统查询检查结果。
(3)河南:成绩公布后30日内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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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绩复核原则 #
根据人社部考试中心成绩复核操作流程,四川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核工作遵守公开公正公平,服务考生,保障考生权益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并严格执行国家人社部和云南省各项考试的相关规定。 #
二、成绩复核受理范围及期限
凡出席湖南省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考生,如对公布的本人考试成绩确有疑惑时,均可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四川省住建厅综合服务中心将按规定组织成绩复核和公布复核结果。 #
1.客观题课目原则上不受理成绩复核。对出席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情况的,可提出复核申请,除上述情形外,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
2.主观题成绩检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是否确切二建成绩多久出,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题进行重评。 #
3.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四川省住建厅综合服务中心递交书面检查申请(成绩复核申请表模板附后,统一复印为A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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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绩复核工作由省住建厅综合服务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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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绩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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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核结果通过省住建厅综合服务中心官网发布公告。 #
(二)成绩复核中若发觉确因评卷、计分过程中失误导致考生考试成绩错误的,经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对原成绩给以更正。 #
(4)广西:8月15-28日18:00提出成绩复核 #
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客观题课目,只受理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的复核申请,不接受其他情产生绩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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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5-28日18:00,逾期不提出成绩复核或资格复核申请,视为无异议。 #
(5)辽宁:8月18-9月17日提出成绩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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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试人员如对本人成绩有疑惑,可于成绩公布后30日内(8月18日-9月17日)向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市直考区向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书面申请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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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们每位人都还能一次上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