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规定及许可条件有哪些

一级建造师还要继续再教育,每十年要进行一次再教育,由于注册证书每3年就须要沿袭注册,而继续再教育是沿袭注册的必走步骤之一,因此是不能防止的。 #
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规定
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出席继续教育不超过120学时,其中选修课60学时,必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降低一个专业还应出席所提高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选修课30学时,必修课30学时。 #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必修课部份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必修课学时累计不得少于60学时。 #
(一)出席全省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撰写及命题工作,每天计2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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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用书撰写工作,每天计2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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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公开发行的省处级刊物上发表有关建设安装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页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著作、教材的2023年一级建造师个人报名,第一、二作者每人计20学时。 #
(四)出席建造师继续教育讲课工作的按讲课学时估算。 #
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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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推行执业注册管理体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名义执业。一级建造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3年有效届满还要继续执业的,还要完成继续教育后申请沿袭注册,沿袭注册限制申请人年纪不得少于65周岁。 #
注会注册许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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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全省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2023年一级建造师个人报名,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安装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
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步骤 #
1、注册建造师应在企业注册所在地选择美国建造师网发布的轮训单位接受继续教育。
2、在企业注册所在地外兼任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报专业牵头部委备案后可在安装工程所在地接受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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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专业牵头部委的统一安排下,跨地区出席继续教育。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可依照工作还要集中或分年度安排继续教育的学时。 #
继续教育不能个人报考,只好以单位名义报考,在当地住建局统一报考,出席学习即可,继续教育通常以网上学习、考试的方式,合格后可取得继续教育证书,于是对注册证书进行沿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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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每五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并依据继续教育状况进行续注,假如在这其间没有进行继续教育,时间过期,建议你在第二年通过你所注册的单位上报进行继续教育,不存在作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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