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在哪些情形下,土地使用权终止?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终止:
(一)出让合同规定的年期届满;
#
(二)土地灭失;
(三)土地使用者死亡而无合法承继人;
(四)人民法院或土地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没收土地使用权的判决、裁定或决定生效; #
(五)用地单位迁移或者被依法注销的;
(六)市政府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编: 返回顶部 打印
环球网校课程免费领取!
2010年房地产估价师辅导:“一边报建,一边加建”
2010年房地产估价师辅导:什么是历史遗留违法私房
2010年房地产估价师辅导:不予核发规划验收许可证
2010年房地产估价师辅导:土地房产交易中心通过招
2010年房地产估价师辅导:如何了解地价是否交清?
2011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辅导之城市性质
08-09点击查看
城市规划体系
2011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房地产业概述
2011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城市住房制度改革
住房公积金制度与政策
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