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六中北京大学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

合肥六中北京大学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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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大学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细则》和安徽省教育厅教基[2007]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的精神,确保我校“实名推荐制”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施行,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合肥六中“北京大学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评定委员会
主任:范广伟
副主任:裴罕、牛和荣、马剑、王贤银、陆晓山
成员:彭强、熊荣领、章伟、胡成方、万德华、汪飞、吴华、李剑峰、凌全发、杨运春、蒋庆华和2012届高三家长2名。
二、推荐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可行性、全面性、发展性、择优性。
三、推荐条件
1、我校2012年应届在校在籍高中毕业生;
2、志向远大明确;
3、具备发展潜能,有强烈的好奇心;
4、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5、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特长突出;
6、基础学业成绩位居全年级前5%以内(文、理科类分列)的同学或竞赛成绩符合高校保送生资格的特长异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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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被推荐:
(1)、不孝敬父母;
(2)、不关心他人,从未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3)、有不良诚信记录;
(4)、考试作弊、受到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四、推荐名额:1名
五、遴选程序
(一)入围
1、学校根据学生参加2009年入学以来每学年期中和期末的考试成绩(含进入高三第一次名校联考成绩),文科学生计算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和地理六科成绩的平均分,理科学生计算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和生物六科成绩的平均分。公示全年级前5%以内(文、理科类分列)名单和具有保送资格的特长异禀者。
2、学生根据公示名单进行自荐。凡自荐学生一律要持自荐信、家长推荐信、班主任推荐信,填写合肥六中2012年“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报名表到高三级部报名。
3、学校对自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预入围名单,公示三天后确定入围名单。
(二)、考核:满分为100分,由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陈述答辩三部分组成,其中学业成绩满分为70分,综合素质评价满分为20分,陈述答辩满分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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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业成绩评定: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入围名单进行文、理科单列,成绩最高者赋70分,最低者赋60分,其他入围者按从高到低依次按等分值递减。特长异禀者赋65分,如果特长异禀者本身学业成绩高于65分,以最高分计算。
2、综合素质评定:从“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进行评定。具体赋分办法见评分细则。
3、陈述答辩:入围学生向评定委员会进行10分钟的陈述和答辩。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生的陈述和答辩,结合学生、家长和班主任推荐信进行综合评定,并赋分。
4、评委会对以上三部分成绩进行求和,公布考核最终成绩。
六、公示
对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校园网和校务公示栏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各方监督。监督电话:0551-2858200
七、其他
1、学生一经取得校长推荐资格,必须和学校签定诚信承诺书,不得参加其他高校保送生或自主招生的选拔考试,不再报考其他高校。
2、此实施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