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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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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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类 # |
体育类本科(公办、民办) # (文化/专业) # |
艺术类本科(美术) # 统考(文化/专业) # |
艺术类本科(音乐) # 统考(文化/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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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一 # |
本二 # |
本一 # |
本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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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 # |
女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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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
民办 # |
公办 # |
民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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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 # |
341 # |
311 # |
340 # |
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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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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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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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180 # |
211/170 # |
168/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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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1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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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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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除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55分/专业合格。其中,报考省外院校校考,取得音乐学(音乐教育)或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或美术学(美术教育)或艺术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155分。 #
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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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类总分在296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297分以上,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报考高水平运动员、飞行学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华侨大学“侨台生”预科班的除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体育类文化191分/专业90分以上、美术省统考文化196分/专业155分以上、音乐省统考文化148分/专业155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40分/专业合格(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