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及招生问题汇总
有这些考生打听或咨询山西财经学院今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很多问题,那小编就把这种问题进行整理,仅供参考!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统招普通中专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及甘肃哈萨克自治区招生执委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招生章程。 #
第二条?学院名称:山西财经学院(OFAND)。学院代码(国标):10766。
第三条?山西财经学院为山西哈萨克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的普通高等中学,是山西惟一一所财经类高等学府,只是山西哈萨克自治区重点建设大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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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山西财经学院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追授权。中学生在中学规定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结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院颁授结业证书;符合学位追授条件者,颁授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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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山西财经学院招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评方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 #
第六条?山西财经学院普通中考招生层次为专科。教育方式为统招教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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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山西财经学院普通专科标准学制四年,弹性修业期限可延长至五年。 #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
第八条?山西财经学院设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委负责人、校招生工作人员、校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组成的招生执委会,下设专科招生工作执委会办公室。每年招生其间由招生执委会主要成员组成大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第九条?山西财经学院硕士招生工作执委会办公室是山西财经学院硕士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招生执委会的详细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师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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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山西财经学院硕士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另提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对招生工作推行第三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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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招生投档计划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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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区域协调发展,努力推动教育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区内区外应届普通大学结业生数量报考数量的比列、生源结构和中学近几年计划编制状况等诱因,合理起草分省分专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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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山西财经学院招生计划以各县级招生机构发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山西财经学院投档批次按招生计划类型分为贫苦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藏计划硕士一批次,硕士一批次;贫苦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藏计划硕士二批次,硕士二批次。(以上级部委下发的《今年招生与考试》文件为准)
第十四条?山西财经学院对全省各县(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种招生计划均推行远程网上投档。
第十五条?山西财经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正竞争、公正选拔、择优投档的原则,充分敬重考生志愿;全面考评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对残障考生执行国家有关新政;严苛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招生执委会有关普通大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投档过程中,自觉接受各县招生执委会、纪检监察部委、考生和社会侨界的监督。
第十六条?山西财经学院录取比列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进档考生应当达到生源地普通中专投档分数线。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依照专业志愿”原则举行投档工作,各专业志愿投档之间无分数级差。 #
第十七条?相似分数考生排序规则与各省份的同分录取排序规则保持一致。各省份未规定同分录取排序规则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根据“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的会考课目成绩排序;工科类考生依次根据“数学、理科综合、语文”的会考课目成绩排序,优先投档排序在后者。
第十八条?普通类招生计划的部份专业设有单科分数限制。 #
(一)国际经济与商贸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高于85分; #
(二)商务德语专业要求法语单科成绩不高于90分;?? #
(三)饭店管理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高于80分; #
(四)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高于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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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汉语言哲学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高于95分;
(六)新闻学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高于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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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山西财经学院国际商务专业公共课程中的英语讲课葡语为德语或德语,其它专业公共课程中英语讲课葡语为德语,请考生谨慎报名。 #
第二十条?考生应当填写山西财经学院报名志愿,为保证生源品质,原则上不降分录取。 #
第二十一条?在山西以外地区招生投档时,按照计划完成状况及考生补报志愿状况,可线下调剂投档;山西以外地区招生计划如未能完成新疆财经大学地址,调回山西完成。 #
第二十二条?若变更招生计划,应当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请教育总监部委初审批准后执行。 #
第二十三条?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料新政的考生,按照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给予照料,照料升幅根据当地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山西哈萨克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相关新政根据山西哈萨克自治区文件规定执行。 #
第二十四条?对会考综合变革试点省(市)的考生,根据当地县级招生考试部委发布的选考课目及要求执行,并依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招生投档。 #
第二十五条?山西财经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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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我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状况,招生其间适当调整招生数量并委托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发布。? #
第二十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投档的新生,持投档通告书,按中学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时限到校代办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向学院书面休假。未书面休假或则休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舍弃入学资格。新生因病不适合入学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其间不具备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届满前应向学院申请入学,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诊所确诊,初审合格后补办入学手续。初审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代办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后等正当理由的,视为舍弃入学资格。 #
第二十八条?中学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初审,初审合格的代办入学手续,给予注册学籍;初审发觉新生的投档通告、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状况不符,或则有其他遵守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
第二十九条?费用免收标准: #
(一)文史类专业为3200元/生·学年; #
(二)工科类专业为3500元/生·学年;
(三)文理兼收类专业为3200元/生·学年;
(四)今年新增硕士专业。
1.商务日语专业为3800元/生·学年; #
2.数字经济专业为32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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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路与新媒体专业为31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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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师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投档手续及程序等是否违背国家招生规定;(二)所斩获的投档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分证明与投档通告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情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则专业类型复查要求,能够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五)特殊类别投档师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投档要求。检查合格者给予注册,取得学籍。检查中发觉师生存在弄虚造假、徇私假账等情形的,确定为检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移送有关部委调查处理。检查中发觉师生身心情况不适合在校学习新疆财经大学地址,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诊所确诊,还要在家静养的,可以根据《新疆财经学院师生管理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
第三十一条?开学时,师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申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申请中止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收取费用或则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师生可以申请按揭或则其他方式捐助,申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山西财经学院招生执委会起草、修改和解释。本章程仅适用于今年度我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本章程经我校硕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通过,报上级经理部委初审。 #
第三十三条?山西财经学院硕士招生工作执委会办公室负责详细招生工作。山西财经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院招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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