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南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
第二条大学全称为上海音乐学校,部颁代码10072。学校地址:上海市河西区十一经路57号(北院),广州市河西区十四经路9号(南院)。 #
第三条学校由南京市政府举行、天津市教育执委会管理的脱产普通高等中学,具备学士、硕士学位追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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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招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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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学校成立硕士招生领导小组和硕士招生执委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拟定招生新政、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执委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推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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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学校纪检委是招生工作的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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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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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下达的详细招生专业、招生数量确定招生专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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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学校是独立设置美术高校,不做分省计划。按照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拟定面向全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发布。 #
第九条大学2023年在广州、浙江招生专业(类)对考试课目要求、综合素养档案的使用方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委及我院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四章投档规则 #
第十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各县(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执委会制订的投档新政,依照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以考生专业成绩和会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投档根据择优投档,自觉接受各县(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执委会和纪检监察部委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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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投档最低控制线的高校之一,依照前款规定,根据学校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投档,文、理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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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经政审复查合格,美术管理、艺术史论与批评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750分满分)成绩达到我院投档控制分数线之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不分工科、理科)。其他各专业在文化课成绩(750分满分)达到我院投档控制分数线的状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山东、新疆、上海等省份会考总成绩折合为750分估算。
第十三条只有出席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文化课考试通告的考生能够报名我院,各县(直辖市、自治区)美术类统考以及其它高校的专业考试成绩不作为我院的专业考试依照。 #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施行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各专业学习的身体条件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初审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学校各专业的公共英语课程为数学,小葡语考生谨慎补报。
第十六条学校年度招生专业和专业考试内容通过招生简章公布。 #
第十七条学校接到各县(直辖市、自治区)教委核打算案的投档考生名单后寄发投档通告书,投档通告书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发。 #
第五章新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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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投档的新生,持投档通告书,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时限到校代办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向学院休假。未休假或则休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舍弃入学资格。 #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根据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合格者,给予注册,取得学籍。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差别状况,给予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造假、徇私假账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出,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委查究。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根据《天津音乐学校师生管理规定》、《天津音乐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机制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师生进行培养。 #
第二十一条新生一律交费念书,硕士费用标准:美术与科技专业12000元/学年,其他专业15000元/学年。学校推行奖学金制,对品学兼优师生进行奖励。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申领。本市城区中学生推行走读,本市县份及外省份师生提供住宿,缴纳住宿费。住宿费标准:1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三条师生入学后使用的提琴除乐器外均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申请出租。
第二十四条中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初审达到结业标准的颁授上海音乐大学脱产普通高等中学结业证书天津音乐学院是几本,对符合我院学籍相关规定要求的结业生追授学士学位,颁授学位证书。 #
第六章附则 #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只适用于本年度硕士招生工作。 #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上海音乐大学普通专科招生领导小组初审通过,报上级经理部委初审。 #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起开始执行。凡先前我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新政、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天津音乐学院是几本,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
第二十八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咨询内容仅供考生和父母参考,不属于学校投档的承诺。 #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上海音乐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三十条咨询、联系及投档结果查询模式: #
网址: #
E-mail: #
电话:(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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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地址:上海市河西区十一经路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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