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院协同省司法厅启动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

3月22日上午,湖南省司法厅联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举办“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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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党委主任、厅长崔永洪作了主旨发布。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主任、常务副检察长杜学毅,江西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院长刘勇参会并解答现场记者提问。
“人民监督员每届聘期两年黑龙江省司法厅原厅长被双开,本届273名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已期满。”据崔永洪介绍,经与省人民检察院协商,即日起面向全国广大人民群众,换届选任220名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公告已在湖南省司法厅官网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龙剑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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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制度创设于2003年,是对检察机关检察权施行监督的制度,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方式。 #
经过多年探求实践,证明这是一项符合中国国情和司法检察工作实际,深植根根于鲜活司法检察实践,具有顽强生命力的重要制度;是真正彰显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要制度;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证人民直接参与和监督司法的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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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通过特定程序选任,代表人民群众,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独立公平地对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进行监督,依法行使监督权受法律保护。 #
“随着我国司法体制变革的不断深入,检察机关职能发生重大调整,人民监督员的工作职责也相应发生改变。”在新闻发布会上,杜学毅介绍说,202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将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部划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 #
人民监督员高质效履职,对推动检察机关不断改进办案工作,促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
多年来,在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质效上,检察机关通过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履职保障、主动约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等举措,有力地提高了人民监督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提高了监督质效。 #
关于人民监督员的换届选任工作,刘勇介绍说,在本次换届选任中,人民群众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单位和组织推荐两种形式参与报考。经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人选后,将向社会公布名单。
据了解,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密切配合,结合实际建立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具体举措,共同促进人民监督员制度健康发展。截止2023年年末,全国在任人民监督员共1284名。依据检察机关的工作须要黑龙江省司法厅原厅长被双开,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已从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抽选了5073人次,出席了2888件次监督活动,有力促进了检务公开,推动了司法民主,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