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财会〔2012〕15号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
各市辖市及扬州市财政局: #
依据《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2012年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考试报考工作安排 #
(一)认真做好考试报考前期打算工作。报考前,各省应通过各类形式及时公布报考条件、报考办法、考试课目、免试条件、网上报考办法和报考时间、报名确认地点和时间及考试相关要求等信息。
(二)报考的具体时间安排。2012年全国网上报考时间为6月1日至7月11日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报考确认时间由各省依照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整个报考工作须在7月31近日完成。各省在报考期间必须及时做好考生报考信息的备份工作。
(三)严格报考资格审查。各省在组织报考确认时,必须严格依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申请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则珠心算三级)的人员,其会计类专业必须是《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第十条规定的6个专业之一。具体经办人员应严格审查考生考试报考表、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等信息,审查无误后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考生和经办人员必须在报考表上签字确认,以明晰责任。 #
二、考试时间安排
各省应按照本地区报考人数情况,妥善安排上机考试时间,并将时间安排情况报我厅会计处备案,整个考试工作必须于12月15近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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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牢靠树立服务意识,扎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工作,着力维护考生利益,确保2012年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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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