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中山东升求实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

东莞市发展和变革局关于调整佛山市东升求实中学收费标准的回函 #
东莞市东升求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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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升求实中学关于调整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依据《中山市发展和变革局东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居民办中高中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中发改价费〔2023〕1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第三方机构成本初审及你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
一、你校收费标准调整为:中学杂费每生每学期6250元,小学杂费每生每学期6870元,杂费含教科书费。 #
二、学费标准调整后,你校应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政策,转学生执行同年级同一收费标准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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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按《中山市发展和变革局佛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居民办中中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中发改价费〔2023〕10号)有关规定,推行中学生自愿和非赢利的原则制订。 #
以上收费标准从2023年春季开学起执行。请通过网路、公示栏、公示墙、校园网等多种方式东升学校学费,将中学收费项目、标准、收(退)费办法、资助(免除)新政、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向中学生及父母和社会公开,同时在招生简章标明东升学校学费,并随投档通知书邮寄。中学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教育收费管理规定,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之外缴纳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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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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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发展和变革局 #
2023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