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办法(试行)

为做好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中学招生入学工作,依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制订本办法。 #
一、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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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中学在我县范围内招生。
二、招生条件
公办中学可招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
(一)户口。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在我县范围。
(二)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亲(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在我县范围。 #
(三)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范围的居住证截止2023年8月31日满半年,且有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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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籍。适龄儿童少年高中在我县实际就读且学籍在我县的,视为符合公办中学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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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其他符合在我县民办中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
三、招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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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义务教育中学统一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考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考系统”)推行网上报考或则网上登记。网上报考操作办法另行印发。
(一)报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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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报考。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独立产权房产或则中学学籍等在中学招生区域范围的,可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报考就读方式,只可选1所公办中学志愿。符合报考条件的显示报考成功就读方式,无需再进行线下资格初审。
2.线下报考。不具备网上报考条件或网上报考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报考系统登记并预约线下初审时间。根据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县教体局指定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申报同一所中学的胞胎中学生家长可向县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胞胎可作为一个摇号单位进行分组、摇号。未提早提出申请的胞胎,按实际摇号情况入学。
(二)招生投档。 #
1.提早投档。
新政优待人员孙辈。具体范围见附件1,依照《合肥市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中学招生入学办法》规定,新政优待人员孙辈向县教体局提出申请后,按规定程序送审并公示,根据一定的比列单独筹建招生计划提早投档。提早投档的中学生数在中学招生总量内。
2.投档形式。 #
(1)直接投档。报考人数大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公办中学,适龄儿童少年直接投档到所校,投档名单在网上招生系统封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父母可登入网上招生系统查询投档结果。 #
(2)摇号投档。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中学,通过网上招生系统施行摇号投档。摇号现场需约请纪检监察机关或公证机构现场公证,中学不得自行选择性投档。摇号投档名单在摇号系统封存并适时导出报考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父母可登入网上报考系统查询投档结果。 #
(三)入学注册。 #
网上招生系统投档信息是各招生中学入学注册的根据。公办中学不得拒收已被投档的中学生。适龄儿童少年被投档后不得改报其他中学,其他中学也不得投档已被投档的中学生。未被公办中学摇号投档的,一律由户口所在学区民办义务教育中学投档就读。
(四)2023年公办中学三年级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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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
2023年招生计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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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西安大地中学 #
570 #
合肥实验小学 #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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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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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中学杂费及其他学费的收费标准须报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备案并在招生前给以公布。公办中学招生班额必须控制在50人以下,凡超过50人的不予构建学籍。 #
四、有关要求 #
(一)确保信息公开。公办中学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须在6月21近日报县教体局初审,初审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并在中学生报考前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媒体宣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形式、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办中学招生简章应宣传至每个中学生父母,便于中学生父母参考选报校区。 #
(二)加强宣传力度。各中学要着力做好“双减”“公民同招”、网上报考投档、民办中学摇号投档、购买学位等新政宣传剖析,点对点做好中学结业年级中学生父母新政宣传工作,确保新政知晓率全覆盖。要加强网上招生系统使用培训力度,各中学要安排专人指导中学生父母网上报考登记工作,设立专门咨询电话,耐心做好父母解释和指导工作。 #
(三)严格规范招生。各公办中学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省市有关招生规定,着力规范中学招生行为,禁止超计划招生,不得投档被其他中学投档的中学生。禁止向社会公布未经县教体局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招生方案,禁止虚假宣传、欺骗中学生和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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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公办中学新政优待人员孙辈范围及新政根据 #
附件2:合肥县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中学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合肥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