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学历考试 > 高考 > 考试动态 >

黄奇帆:完善数据产权与交易规则,促进数据产业发展

2023-11-22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10月22日至24日,2023第三届外滩金融论坛在北京举行公共产品的特性,本届大会聚焦红色金融、金融开放、资产管理、金融科技四大主题。清华学院特聘院士、重庆市原校长黄奇帆在外滩金融论坛上表示:数据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与农地、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不同,数据作为客观世界的“符号”,随着客观世界的演进而不断形成,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将数据看成客观世界“熵”的反映。

#

讲演原文如下:

#

建立数据产权与交易规则,促使数据产业发展 #

诸位嘉宾、各位同学:

#

很高兴受邀出席第三届“外滩金融论坛”。 #

数据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关键性、决定性的生产要素,但当前还存在着数据权属和交易规则不明晰、交易不活跃、贸易规则不统一等众多问题,须要进一步建立理论体系。我昨天在这儿与你们一起阐述下我对这种问题的思索,供诸位参考。 #

一、数据的本质与六大特点

#

在人类认知形成曾经,从物质的最小单位夸克到原子、分子、细胞乃至生态系统,构成了客观的化学世界,而对于上述客观数学世界未经处理的原始记录,就是数据。人类诞生之后,将客观世界的数据以编码的方式抒发下来,就产生了信息。数据指出的是客观记录,信息指出的是对客观记录的解释,是一种早已被加工为特定方式的数据,比如文字、语言、音乐等。而知识是人类基于认知模型,对信息进行结构化重组而产生的系统性认知。其实,数据是基础,信息和知识是人工处理后产生产物。

#

一般来说,数据有六大特点。

#

数据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与农地、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不同,数据作为客观世界的“符号”,随着客观世界的演进而不断形成,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将数据看成客观世界“熵”的反映。 #

数字的下降是指数级的。数据的下降类似于细胞分裂,数据自身迭代能形成新的数据,不同的数据碰撞也能形成新的数据,数据的评判维度不久之前是PB,如今是EB,未来很快将弄成ZB。 #

原始数据是碎片化的,没有意义的。知识的形成要经历数据、信息两个阶段,意味着假如没有人类组织、加工,这种数据自身对于社会是毫无意义的。

#

数据总是早已被加工过的,不可能完全的“原始”。从人类的视角来看,数据的出现就意味着处理、分析流程早已在运作。数据的加工过程就是将处于原始状态的无序数据,弄成有序数据的过程。 #

数据在借助过程中形成了价值与产权。数据经过人工与机器处理成信息,再弄成决策判定、信用判定的工具,为数据平台带来了商业利益,因而创造了价值。同时,数据价值在创造的过程中,数据的产权归谁所有,利益怎样分配,也是数据借助所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

数据可以多次出售和买卖。数据是无形的,作为一种非消耗性资源,使用越多,形成的数据越多,其可能带来的价值就越大。

#

二、数据交易中的产权和价值分配 #

数据产权归属决定着怎样在不同主体间分配数据价值、义务和责任。与其他各种生产要素不同,数据的产权问题尚未解决。我觉得数据涉及到以下五项基本权力:管辖权、交易权、所有权、使用权、财产分配权,各种主体基于自身在数据交易环节中的位置来行使相应权力。

#

1.数据的管辖权、交易权应由国家所有

#

数据是一个国家的新型基础性资源,对经济发展、社会整治、人民生活形成着重大而深刻的影响,这意味着任何主体对数据的非法搜集、传输、使用都可能构成对国家核心利益的侵犯。

#

为此,各种数据活动具有公共产品的特点,它的管辖权、交易权应柴胡属于国家,内部的任何数据活动都应当遵守国家数据安全法规。国家可以组建中央数据部门对国外的数据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在确立总的管理规则后,主要城市可以筹建定点数据交易所,类似在南京、上海、深圳筹建的期货交易所,而其他的通常省会城市、地级市不能筹建。同时基于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构建数据可溯源系统,对数据无论是交易、使用、财产分配,有全息的可溯源过程,而且保证是不可修改的,因而保证数据交易安全有序。

#

2.数据的所有权由双边交易的主体所共有 #

数字经济时代,全球数据量呈现出爆发式的下降,大数据应用形成的经济价值不断突显。个人的基本信息和基于自身行为形成的各类数据,个人理应享有所有权。但在数字化时代,个人数据须要参与到各种网路双边交易中,在平台上经过加工处理成了信息、知识,对于交易双方才有意义。当某个平台把碎片化的价值不高的数据加工成有方向、有意义的数据,这个平台通常应当拥有所有权。为此,双边交易中形成的数据,关系到参与各方,数据产权原则上应该共有。基于数据所有权的共有原则,平台不能基于强势地位进行大数据杀熟,也不能未经个人同意将个人数据出售给其他主体。

#

3.数据出售后的主体仅拥有使用权 #

数据使用权即使用指定数据的权力。因为数据才能低成本复制,在使用过程中通常也不会导致数据的耗损和数据质量的增长,反倒都会由于数据的使用创造新的经济价值,因而数据的使用权转移是一件多方共赢的行为。

#

然而,数据在使用权转移过程中,常常早已被加工成了相应的数据产品或数据服务,成为了类似于影视、音乐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不容许再转卖给别人的。与此类似,数据的使用权一般不容许转授,数据的使用者也不能将数据转手盗卖获利。

#

4.数据的所有者享有数据的财产分配权

#

互联网平台采集了个人数据产生了产品和服务,这个过程中,个人饰演了“数据贡献者”的角色,平台将个人数据进行了二次加工,在这个过程中也付出了人力、物力、财力,最终呈现的数据产品/服务是二者的共同创造,所以理论上急剧形成的利润应该分配给参与生产环节的各相关者,不应由任何一方独享全部利润,这样有违公正原则。

#

数据该怎么定价比较合理呢?数据的定价一定是市场化的,即发挥市场在数据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由交易的双方按照数据的价值协商确定它的价钱。 #

数据变现最终产生的利润,原始数据生产者与二次加工者都应该享有分配权。数据财产权的分配比列,可以大致模仿知识产权的分配模式。例如,法国拜杜法案颁布后,确定产生了知识产权利润1/3归投资者,1/3归发明者,1/3归转化产生效益的转化机构这一基本格局。拜杜法案的逻辑在数据交易方面同样适用。作为拥有大量个人数据的平台,也应该将数据交易利润的20%-30%退还给数据的生产者。 #

三、推动数据产业发展,构建高水平数据生态 #

1.构建数据价值分类体系 #

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石油”,但目前来看,数据价值分类体系在全世界都是相当落后的。诸如,有的数据天然就是资产,有的数据须要加工才有价值;有的数据价值具有常年性和稳定性,有的数据价值存在显而易见的时效性。这种数据常常混杂在一体,倘若不进行分类,才会出现“黄金”和“垃圾”一起卖的情况。不同的主体,应当基于自身对数据的理解和应用公共产品的特性,构建适宜平台自身的数据价值分类体系。例如对于政府,要构建不同行业、不同政府服务机构的公共数据体系。对于互联网平台,要分辨个人隐私数据、交易数据、社交数据、日志数据等,根据不同的业务主体分门别类的进行管理。推行数据分类分级也是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 #

2.做好数据要素市场的顶楼设计

#

近些年来,我国数据交易市场整体呈现蓬勃发展态势。但另一方面,从国家层面欠缺统一的大数据交易规范,交易主体、标的、定价都尚处于探求阶段,有必要明晰一些关键的原则性问题,为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

首先,数据交易所必须由国家管理,可以是政府直接出资,也可以是国有的数字化企业投资,或则在股权设计上可以采用多样化股权、混合所有制结构,但通常应当国家控股管理。国家资本控股可以保证数据安全,能够进一步完善信任、打破数据孤岛,在交易中确保公正公平,避免黑色交易的发生。

#

其次,明晰数据交易所的法律地位,数据交易所是所有数据交易的枢纽。一方面,通过统一的数据交易所进行各种数据交易,可以降低数据交易的流量,增强数据交易的效率。另一方面,统一的数据交易所能够解决买卖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严打地下非法大数据交易。在这个平台上,还可以举办数据证券、数据融资、数据抵押等衍生业务。

#

3.激活数据要素市场,构建“1+3+3”的数据产品体系 #

当前我国数据交易平台存在活跃度低、交易量不足等情况。究其缘由,不仅当前数据交易处于起步阶段外,数据交易产品、服务尚不健全也是重要诱因。为了更好的激活数据要素市场,可以构建“1+3+3”的数据交易产品体系。“1”就是数据,是有价值的数据;第一个“3”和数据处理中心有关,指的是交易数据处理中心的储存能力、通信能力、计算能力;第二个“3”,是算法、人工智能、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

一切数据交易的前提是要素数据化、数据要素化。各类场景要素要经过加工处理产生可观测的数据。同时数据要发挥作用,也要统一数据标准,符合要素市场质量方面的要求。 #

不仅仅是数据方面的交易,数据处理中心的通讯能力、存储能力和估算能力这三项能力也可以作为交易的标的。未来国家间数字化能力比拼的重要方面就是数据中心的数据处理能力。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数据资源越强悍,国家的数字核心竞争力就越强。预计到2025年,在“新基建”推动下,我国将新增超过2000万台服务器。数据处理中心假如有闲置的储存能力、通信能力、计算能力,可以在数字交易所挂牌买卖。

#

最后,数据处理中心的通讯能力、计算能力、存储能力的背后,还涉及到算法、人工智能、系统性的解决方案。物理家、程序员开发、优化的算法,基于大量数据产生的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例如语言辨识、自然语言处理,数字信息处理的系统性解决方案、数字软件都可以在数据交易所中进行成果的资产变现。 #

总而言之,数据作为和农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一样的生产要素,在数字经济不断深入发展的过程中,将跃居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合理分配好数据的管辖权、交易权、所有权、使用权、财产分配权,才能有效推动数据资源转化为数据资产,有利于保护数据主体权益并维护数据安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晰数据交易平台的基本原则、交易规范、交易产品,完善数据市场发展机制,将推动国外数据交易产业链蓬勃发展!

#

感谢你们! #

海量资讯、精准剖析,尽在新浪财经APP #

责编:admin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