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职位表)

一、学校简介
青海学院创建于1902年,历经湖北大学堂、省立安徽学院、国立河南农工大学、国立四川学院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安徽学院。1951年11月,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贵州学院”校名。1997年8月,与湖南农大学等高校合并。2004年8月,与广东工业学院合并。2004年12月,成为教育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2005年9月,成为国家“211工程”大学。2012年9月,被列为国家“中东部院校综合实力提高工程”14所院校之一。2023年4月,被列为中东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院校。2023年9月,成为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院校。2023年2月,成为部省合建院校。2023年1月,荣获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变革试点单位。2023年1月,获准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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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学院从1978年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中学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部省合建服务地方特色学科群2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9个、区域一流建设学科7个。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研究生培养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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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是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高等中学学科创新引才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国际英文班主任奖学金高校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先后在洪都拉斯学院筹建孔子大学、美国普莱斯比大学筹建汉语教学中心,分别与法国、英国、加拿大院校合作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据悉,中学在(马来西亚教育局长组织)、AUN(东盟学院联盟)、EPU(欧亚太平洋学术商会)等国际组织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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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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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所持身分护照须符合以下条件: #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香港永久性市民身分证和②《港澳市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市民居住证》。
2.大陆地区考生持①在香港居住的有效身分证明和②《台湾市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市民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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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
1.报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大陆(祖国台湾)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的学历。 #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大陆(祖国台湾)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的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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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
(四)有两名与报名专业相关的副院长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
(五)考取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研究生,还应符合大陆(祖国台湾)和我校当初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
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为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请查询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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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招生名额按照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情况综合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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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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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港澳台地区的研究生招生报考包括网上报考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出席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考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并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交费。
(一)网上报考 #
1.网上报考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5日。
2.考生应在规定报考时间登陆“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浏览报名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考并上传电子合照。报考期间,考生可自行更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填报。
3.考生报考时只能补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
4.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投档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
(二)网上(现场)确认 #
所有考生均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报考信息,并于2023年3月11近日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报考点自行确定并公布,逾期不再办理。 #
五、考试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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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考证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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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复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31日。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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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考评
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推行网上考评,考评分为初试和复试,在同一时段进行,预计考评时间为4月,请持续关注四川学院研究生院网站。 #
我校依据考生的报考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投档名单。投档标准与大陆(祖国台湾)考生相同。
六、学费标准及奖学金新政 #
(一)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大陆(祖国台湾)研究生相同。收费标准参见我校《贵州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贵州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我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中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13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中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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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根据广东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相关规定,出席各种奖学金评比。奖学金类别可登入湖南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查询。 #
(四)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其他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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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入学
1.新生于2023年9月上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将在我校“录取通知书”中给以标明。新生报到时,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检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应按量报到,如有特殊缘由不能按量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大学事假,未事假或则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舍弃入学资格。 #
八、学习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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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就读专业的不同,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期限通常为五年;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期限通常为四至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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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细则》规定者,可获相应的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